
非法勞工持有偽造香港身份證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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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事務處(入境處)特遣隊人員昨日(四月二十八日)在港島西區一老人院進行打擊非法勞工行動,並拘捕四名非法勞工及一名涉嫌聘用非法勞工的人士。被捕的四名非法勞工均屬女性,年齡分別三十八至四十八歲,其中三名非法勞工是逾期逗留人士及管有偽造香港身份證。另外,行動中特遣隊人員從非法勞工的手提包中檢獲兩張懷疑偽造回鄉咭。所有非法勞工現正被羈留調查。
發言人警告:「任何人士使用或管有偽造身份證乃屬違法,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港幣十萬元及監禁十年。」
發言人補充:「所有旅客無論受薪與否,在未獲入境處處長批准前,均不得從事任何僱傭工作,違例者會遭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五萬元及入獄兩年。」
發言人呼籲僱主切勿聘用非法勞工,並強調任何人士如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亦屬違法。違例者經定罪後,最高可被判罰款三十五萬元及監禁三年。為了遏止僱用非法勞工,高等法院曾於二○○四年頒布判刑指引,指出僱用不可合法受僱的人屬嚴重罪行,而聘用非法勞工的僱主須被判即時入獄。
完
2010年4月29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1時5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