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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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四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可否告知本會,社區精神健康協作計劃、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社區精神健康連網及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活動中心於二○○九至二○一○財政年度分別有多少個服務單位及該等單位獲得的撥款總額為何(按下表列出)?

                     服務單位
計劃名稱         服務單位數目 所獲撥款總額
----         ------ ------
社區精神健康協作計劃
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
社區精神健康連網
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
活動中心

答覆:

主席:

  就張國柱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二○○九至一○年度,獲撥款5,900多萬元,為精神病康復者及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人士和他們的家屬/照顧者提供以下四項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

(a) 社區精神健康協作計劃(下稱「協作計劃」);
(b) 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
(c) 社區精神健康連網;及
(d) 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活動中心

  協作計劃的服務對象為懷疑有精神健康的人士,其餘三項服務則為精神病康復者及家人/照顧者而設。

  服務隊伍/單位數目方面,協作計劃及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各設有十一隊服務隊伍,為全港各區提供服務。社區精神健康連網則設有二十五個連網點,分布全港。而五個精神病康復者訓練及活動中心的服務範圍亦覆蓋全港。

  社署在二○○九年於天水圍區重整上述四項及其他相關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設立了首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為區內精神病康復者及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提供一站式的社區支援服務。在二○一○至一一年,社署會透過集結現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資源,加上每年額外撥款約7,000萬元,重整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把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模式推展至全港十八區。



2010年4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1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