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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年選民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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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一○年選民登記運動今日(四月十九日)展開,合資格而尚未登記為選民的人士,請在五月十七日的截止登記日期前登記。

  選舉事務處發言人今日說︰「凡持有身份證明文件、年滿十八歲及通常在香港居住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均有資格登記為選民。」

  根據選舉法例,新登記的選民須在正式選民登記冊在七月發表後,才可以在日後舉行的立法會和區議會選舉中投票。他們尚未可以在今年五月舉行的立法會補選中投票。

  發言人說︰「已登記的選民無須重新登記,但其地址或其他登記資料如有變更,須於六月二十九日或之前通知選舉事務處。」

  「選舉事務處鼓勵選民提供或更新電郵地址,以供相關的候選人發放選舉廣告。」

  選民登記及更改資料的表格,可於選舉事務處、各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及公共屋h辦事處索取,亦可於選民登記網站(www.voterregistration.gov.hk)下載。

  填妥的表格可郵寄到灣仔愛群道32號愛群商業大廈10樓選舉事務處或傳真至2891 1180。

  選舉事務處會透過電視宣傳短片、電台宣傳聲帶、報章廣告和海報,鼓勵合資格人士登記為選民。市民亦可登入選民登記網站,瀏覽有關資料。

  如欲查詢選民登記的事宜,可致電選舉事務處熱線2891 1001。



2010年4月19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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