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任命
**********

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歡迎行政長官接納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下稱「推薦委員會」)推薦任命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由九月一日起生效。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知悉政府當局將會就這項推薦任命徵求立法會同意。他表示,在立法會同意這項任命之前,不宜作進一步評論。不過,他深信馬道立法官會是出色的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必定會維護法治及保障司法獨立,司法機構在他領導之下將會繼續確保個人的權利和自由得到保障。

  終審法院是本港的最終上訴法院,由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組成,非常任法官也可應邀參加審判案件。《香港終審法院條例》(第484章)規定,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是司法機構之首,負責司法機構的行政管理及執行其他合法地不時委予他的職能。

  馬道立法官是高等法院上訴法庭袁家寧法官的配偶。為避免可能出現的利益衝突及予人有利益衝突的觀感,馬道立法官如獲委任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他將不會審理對袁家寧法官曾審理的案件提出的上訴個案,也不會處理涉及袁家寧法官的行政事宜。

  馬道立法官表示,對於行政長官接納推薦委員會的推薦,深感榮幸。他知悉政府當局正徵求立法會的同意,因此他不宜在現階段作進一步評論。他表示,充分了解社會對司法機構有很高的期望,如獲得委任,他將會竭盡所能,確保法治及司法獨立得到維持,個人權利和自由獲得保障。



2010年4月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5時13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