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願優化班級結構 促進中學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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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今日(三月二十五日)公布在中學推行「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為學界提供一個較穩定的環境,促進中學的持續發展,令新高中學制可以順利推行。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說:「我們需要確保學校能夠順利落實新課程,因為新學制對於年青一代和整個社會都非常重要。」

  孫明揚在過去數個月與各區校長、辦學團體和家長代表會面,探討如何在學童人口下降的情況下,提供有利學生學習的環境配套,協助學校持續穩定發展。

  孫明揚說:「在考慮各持分者的意見後,我們決定在中學推行『自願優化班級結構』計劃,提升教學質素,讓學校減少每級的班級數目,騰出更多教學空間,以配合新高中課程的實施,為學生提供多元化的科目選擇。」

  孫明揚強調:「這項計劃全屬自願性質,原則上在2011/12學年開始。如有學校已經準備就緒,並屬意在2010/11學年開始優化班級結構,我們會就個別情況作出特別考慮。」

  他說:「學校向教育局提交申請前,必須充分諮詢有關持分者及取得校董會/法團校董會同意。」

  為了讓自願參與這個計劃的學校有較充裕的時間安排人手交替,並讓教師有較穩定的工作環境,孫明揚表示有關中學會有五年過渡期,以保留原先在編制內的教師。

  五年過渡期不包括新舊制兩批學生同時畢業的2011/12學年,在這過渡期間,按班計算的人手現金津貼會按一貫的做法被扣減,但學校每年可享有25萬元的額外津貼,以推行新高中課程。

  學校須在2010/11學年結束前(即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前),向教育局就參與自願優化班級結構提出申請(實際減班的推行日期可為較後的年份),方可在五年過渡期內獲得保留過剩教師和額外資源。而屬意在2010/11學年開始優化班級結構的學校,為配合「中學學位分配辦法」的時間表,必須在本年四月九日或以前遞交申請。



2010年3月2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