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局局長提交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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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今日(三月二十二日)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特別會議的文件全文:

主席:

  我很高興出席今日財務委員會的特別會議,向各位簡介2010-11年度財政預算中有關環境保護、自然護理、能源及可持續發展方面的開支。

  在2010-11財政年度,環境局及轄下部門在其政策範疇下獲撥款約117億元,較2009-10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約34億元,增幅為40.1%。

  在117億元的撥款中,經營開支約佔61億元,較2009-10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8億元,增幅為15.9%。增加的撥款主要是用作成立「綠色運輸試驗基金」,處理因大型基建計劃而產生的額外公眾填料,營運、推廣及管理新成立的香港地質公園,以及資助更換歐盟II期柴油商業車輛等。在職位數目方面,環境局和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2010-11年度將合共增加10個職位。

  至於非經營開支方面,2010-11年度的撥款約為56億元,較2009-10年度的修訂預算淨增加25億元,增幅為81.1%。增加的撥款主要是用於部分基本工程計劃所增加的現金流量需求和開展新工程項目,特別是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項目以及污泥處理設施項目。

  以下我會概述環境局的政策範籌在來年的重點工作。

改善空氣質素

  改善空氣質素一直為特區政府的施政重點。在今年我們會推行多項新措施,進一步減少主要污染源的排放。

  在控制車輛排放上,除了持續推行各項減排措施之外,我們亦提出三項新建議,以期改善路邊空氣質素:

(一)建議向車主提供一筆過資助,以替換他們的歐盟II期柴油商業車輛為新的歐盟IV期車輛,估計涉及的總資助額約為5億4千萬元。至於現時資助歐盟前期和I期柴油商業車輛的車主更換新的歐盟IV期車輛的計劃,即將於今年3月31日完結。為鼓勵車主盡量利用此項資助更換其歐盟前期和I期柴油商業車輛,我們已作出特別安排,容許在計劃期內訂購新替換車輛的車主保留獲資助的資格至明年3月31日。正如我們在3月10日的改善空氣質素小組委員會會議上解釋,單靠資助並不能提供足夠誘因鼓勵車主淘汰他們的老舊商業車輛,我希望議會能就應否和如何引入適當的抑制方案例如增加牌費進行討論,加強推動車主淘汰老舊商業車輛。

(二)為進一步鼓勵商界使用環保車輛,我們建議商業機構購買環保車輛可以在首年獲得100%利得稅扣除。

(三)為鼓勵公共運輸業界,尤其是巴士、小巴、的士和渡輪等公共運輸業界,引入綠色創新的運輸科技,政府建議成立一個3億元的「綠色運輸試驗基金」,相信可有助業界推動低碳交通工具。

  此外,我們將於本立法年度向立法會提交《汽車引擎空轉(定額罰款)條例草案》,立法規定司機停車後必須關掉引擎。我們期望立法會能夠盡快通過這項法案,以助減少汽車空轉引擎時造成的環境滋擾。

  在檢討香港的空氣質素指標和制訂長遠的空氣質素管理策略方面,我們已在去年11月底就建議的新空氣質素指標和一籃子有助達致新指標的空氣質素改善措施完成公眾諮詢工作。我們現正詳細整理及審視所有收到的意見。

加強跨境環保合作

  要有效處理本港面對的環境污染問題,我們必須加L與廣東省的合作。為此,粵港兩地政府會繼續執行《珠江三角洲地區空氣質素管理計劃》的減排項目,務求於今年達致共同訂定的減排目標; 並會協力推動「清潔生產伙伴計劃」,幫助珠三角港資企業節能減排,從而改善區域空氣質素。

  為了進一步改善區域空氣質素,粵港雙方在2009年8月的第十二次粵港合作聯席會議上,簽訂了「?港環保合作協議」,同意共同研究珠三角地區2010年以後的減排安排,爭取在今年完成。雙方會在國家「十二.五」環保規劃要求的基礎上,結合區域實際需求,確定2010年後的減排方案。

固體廢物管理

  在廢物回收方面,從2005年開展的家居廢物源頭分類計劃已漸見成效,目前,這項計劃已覆蓋約157萬個住戶,約佔總人口的67%。家居廢物回收率亦已由2004年的14%大幅提升至2009年的35%,而2009年的家居廢物棄置量則較2005年累計減少了超過一成,成績令人鼓舞。在工商樓宇方面,目前亦有五百多幢樓宇參加了廢物源頭分類計劃。以整體都市固體廢物計算,本港的回收率在2009年已達49%,與其他發達地區相比,例如:美國的33%、新加坡的43%、或瑞典的48%,我們的表現毫不遜色。環保署會繼續推動並與社會各界緊密合作,推廣及深化廢物分類、回收和循環再造。

  在廢物管理方面,回顧上一年的工作,我們已實施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目前所見,社會的反應相當正面。作為香港首個法定的生產者責任計劃,能夠得到社會不同階層界別的支持,我們感到非常鼓舞。我們會繼續與業界保持聯絡,確保運作持續順暢,並正陸續收集不同資料數據,以便進行檢討。緊接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計劃,我們已茪漺N下一個強制性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準備工作。我們已經推出諮詢文件,就透過生產者責任計劃處理廢電器電子產品的可行方案,徵詢巿民的意見。

  針對部分相對缺乏市場出路的回收物料,如受先前金融風暴影響較大的廢塑膠及舊電器電子產品,政府正在環保園第二期設立兩所資源再生中心;並透過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的資助,由兩個公開選出的非牟利機構負責營運。廢塑膠及舊電器電子產品再生中心將分別於2010年3月及2010年中開始投入運作。屆時本港會有多一個穩定的廢塑膠及舊電器電子產品回收出路,以支持市民參與廢物回收的熱誠。

  在推行各項減廢措施之餘,無可避免地將仍有大量廢物需要妥善處理,因此我們計劃興建綜合廢物管理設施,採用先進的焚化技術大幅縮減都市固體廢物的體積。首階段的設施每日會處理約3,000公噸廢物,並正就初步揀選的兩個興建地點(屯門曾咀及石鼓洲)進行詳細的工程和環評研究,預計會在今年完成有關研究並確定最終選址。

淨化海港計劃

  就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甲的工程,污水隧道及相關的前期工程,已在去年順利展開。我們將於4月向財委會申請撥款79億元推行餘下的工程。這些工程預計將提供合共約3,500個職位。同時,立法會去年6月已撥款在屯門興建的污泥處理設施,以處理淨化海港計劃所產生的大量污泥,項目現正進入招標階段,設施可望於2013年開始運作。至於淨化海港計劃第二期乙方面,我們會展開檢討研究,以決定興建生物污水處理廠的時間表。我們亦己於去年第四季展開修改昂船洲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程序,預留土地以供興建生物污水處理廠。

應對氣候變化及加強能源效益

  氣候變化是當前重要的環境議題。政府一直十分關注氣候變化所產生的影響,並通過使用更清潔的能源和燃料(如天然氣)發電,提高整體社會(特別是建築物的)的能源效益,節約用電等一系列措施,減少鄎ヴ蟔敼ぅ鞢C政府於2008年展開了氣候變化顧問研究,務求在客觀科學的基礎上,尋求新的策略及措施,應對氣候變化。

  發電是香港最主要的溫室氣體排放源,佔本港總排放量的62%,其次是運輸,約佔16%,其他排放源包括廢物處理,工業工序及農業等。而在電力的最終用途中,建築物則佔全港總用電量達89%。提升建築物的能源效益故此能有效減少用電及溫室氣體排放,緩減全球暖化問題。政府於2008年就建築物進行碳審計推出指引,並同時開展「綠色香港•碳審計」活動,推動社會各界進行碳審計及減排活動。現時已有超過150 個機構成為「碳審計.綠色機構」。與此同時,政府於去年12月9日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能源效益條例草案》,旨在透過強制實施《建築物能源效益守則》,訂明本港建築物的基本能源效益標準; 我希望議員可以支持政府這項工作。

推動使用電動車輛

  在本年的財政預算案中,推動使用電動車輛是其中一項重要措施。電動車輛不但有助改善環境,亦為電動車輛相關行業帶來商機。除了之前已提及的3億元「綠色運輸試驗基金」,及加快環保車輛的資本開支扣稅的兩項新措施外,政府會繼續加強與電動車輛製造商的合作,例如試驗電動車輛及邀請不同的汽車製造商將它們旗下的電動車輛引入香港。我們預期在2010-11年度將有約200輛電動車供應本港市場。我們亦會於政府車隊中引入更多電動車輛。

  在建立電動車輛充電設施方面,我們預期到2010年年中,政府及兩間電力公司會於全港共約60多個地點設立電動車輛充電站。我們亦會與社會上的伙伴緊密合作,以拓展電動車輛的充電網絡;早前,環境局向物業管理業界及停車場營辦商發出了一份有關於停車場設立電動車充電設施的小?子;機電工程署也就安裝充電設施發出技術指引。我們會繼續鼓勵物業管理業界及停車場營辦商在其停車場設立電動車輛充電設施,以應付電動車充電服務日漸增加的需求。

推動綠色採購

  行政長官在施政報告中進一步提出發展環保產業作為六項優勢產業之一,並提出為進一步推動政府環保採購的措施。就此,政府會以身作則,帶頭推動環保採購,一方面可以實踐環保理念,亦可以起示範作用,鼓勵商界響應,帶動環保產業在香港的發展。我們正繼續為政府常用的物料及服務採購制訂環保規格,而具環保規格的產品,將由現時的60多種,增加至100種。此外,我們亦希望會推廣在工務工程中,在質素令人滿意、供應和價格合理的情況下,要求承辦商優先使用環保物料。

自然保育

  在自然保育方面,香港國家地質公園已於去年11月開幕,除繼續推廣地質教育和旅遊外,我們正積極研究把香港國家地質公園申報成為世界級地質公園,以進一步推廣地質保育工作。除此以外,當《基因改造生物(管制釋出)條例草案》生效後,我們可更好地保護本地的生物多樣性,以防止基因改造生物在環境的釋出對生物多樣性帶來不利的影響。

總結

  主席,政府一直致力推動環境保護,近年在施政方針上亦積極建立一個低污染、低碳及可持續發展的城市。要進一步改善環境,不單只政府需在政策上要作引導,亦要在立法會的支持下落實相應的措施。我期望在新的財政年度,可以繼續得到議會的支持。主席,接下來歡迎各位議員就這部分的開支預算作出提問,我和常任秘書長等同事都很樂意回答大家的問題。



2010年3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