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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七題:擴闊稅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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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三月十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劉淑儀議員的提問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評論指出,作為全球最自由的經濟實體,本港歷來稅基狹窄。由於政府收入的主要部分來自受經濟周期及外圍波動影響的賣地收益、印花稅及外匯基金投資回報等,以致經常出現「大上大落」的情況,而薪俸稅及利得稅稅率在世界上亦處於較低水平。這種稅制不能確保長遠而穩定的稅收,因此十分不利於政府提供/增加必要的社會服務(例如醫療服務、退休保障及專上教育等)。評論又指出,長遠而言,政府必須擴闊稅基、增加經常收入,以回應市民的訴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鑒於過去三年,本港平均每年有七百多萬人次前往澳門,而現時澳門政府向每位旅遊人士徵收二十港元的離境費,政府會否考慮增加現時的十一港元乘客上船費(俗稱「人頭稅」);若會,詳情是甚麼;若否,原因是甚麼;

(二) 鑒於有評論指出,由於粵港兩地經濟整合越趨密切,於二○○九年循陸路離港到內地的人次高達八千四百萬,加上各項跨境大型基建設施將陸續投入服務,循陸路離境的人次將來必然會繼續上升,政府會否再次考慮象徵式徵收陸路離境稅/邊境建設稅(例如五港元);若會,詳情是甚麼,以及會否考慮安排離境人士於陸路邊境管制站辦理離境手續時透過八達通終端機繳交該稅款;若不會考慮徵收該稅項,原因是甚麼;及

(三) 政府有否其他可行方案擴闊稅基?

答覆:

主席:

(一) 現時海事處按乘客人數向境外線渡輪營辦商徵收的上船費並非稅項,而是一項用以收回政府提供碼頭設施及相關服務成本的費用,在二○○九至一○年度估計收入約一億二千五百萬元。基於香港與澳門之間的經濟合作關係,我們必須審慎考慮是否適宜向赴澳旅客額外徵收離境稅。從開源的角度而言,如果有關稅款定在市民大眾可以負擔的水平,將難以為政府提供可觀的收入。

(二) 政府在二○○三年曾就開徵邊境建設稅向立法會提交《邊境建設稅條例草案》,但當時立法會及社會上有頗多的意見認為有關建議會加重經常穿梭內地與香港兩地人士的負擔,影響香港與內地日益密切的聯繫及當時正在復蘇的經濟,因此反對政府徵收有關稅項。有鑑於此,政府最後決定不再推進有關條例草案的工作。基於同樣的考慮,我們認為現時不適宜重提有關建議。

(三) 我們會繼續研究不同的擴闊稅基方案。



2010年3月10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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