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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與傳媒談話內容(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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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三月六日)就家長獨留子女在家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記者:局長,那小朋友獨留在家燃點蠟燭引起火警的事件,你有甚麼呼籲?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那事件我都是很關注的,因為真是很危險,也真的發生了火警,後果是可以很嚴重的,不單是自己本身,也影響附近的人。我一再呼籲家長盡可能真的不要獨留兒童在家,如果有需要的話,一定要作出適當的安排,例如找鄰居、找親人,甚至如果是稍為長少少時間有好幾個鐘頭的,可以安排找社會福利署就近的單位聯絡,我們是有一些暫時託管的服務可以提供到的。因為如果獨留兒童在家,後果大家可以想像,今次的事件叫做「不幸中之大幸」,火警的後果是可以很嚴重的。我亦想提醒家長,事實上,在疏忽照顧方面,如果警方有足夠證據的話,是可以檢控的。根據現時刑事條例《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的刑罰是可監禁十年。我一再呼籲家長,照顧小孩子是自己的責任,千萬不要疏忽,同時也不要單獨留下小孩在家中,這是相當危險的。社會福利署最近亦加強了宣傳,在電視、媒體有一些宣傳短片,呼籲家長千萬不要獨留兒童在家。多謝。



2010年3月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8時3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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