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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二月二十七日)早上出席電台節目後與傳媒談話的內容 (只有中文):
記者:想問那名女子(青衣墮海事件)是否一直都因為精神問題有去覆診?社工其實一直有跟進,但家訪是否識別不到她的問題?是不是較難理解到這些家庭的問題?或較難可以及時幫助他們呢?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今次這事件,我一再表示難過,並向她的家人致以深切的慰問,這是一個悲劇。這個案事實上是社署有跟進的,在綜援、經濟等等方面我們都有同事跟進;而在一月尾有社工探訪過她,我了解她最近亦有接受覆診。我們會一直繼續與她的家人保持聯繫,盡量在後事及其他方面提供協助。我始終是一句,就是任何人士、家長,如果遇到困難,一定要求助,向社工求助,或向親友求助,千萬不要自尋短見,特別是小朋友的生命是寶貴的,他們有生存的權利,做家長一定要尊重小朋友的權利,無權剝奪他們的生命權。
記者:這些家庭,譬如有精神病的,會不會都是一些隱性問題?如果他不主動求助,就算有家訪或社工一直跟進,都很難知道他的問題?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很難就個別個案去作一個評論,我們要多了解一些,警方亦在調查中。但在政策層面,社會福利署是不斷投放資源的。今年的預算案內已經撥款七千萬,擴展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的服務模式至十八區。去年我們在天水圍,把精神健康的地區服務整合了,建立一個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以一站式模式提供服務。天水圍的服務進展相當好,我們的試點成功,並獲得預算案撥款七千萬在全港各區做這個模式,今年會全面落實,用一站式模式去處理。例如天水圍的中心,舉例說,它的一站式服務可以服務到四百五十個精神病康復者,另外亦提供支援給接近一千五百個家人,這是很重要的,因為照顧康復者的家人也需要支援。同時也跟進一些懷疑可能會患上精神病的人,即所謂「疑似」的人,我們擔心他們會有問題的,我們會及早介入。此外透過這撥款,我們亦會增加十四個精神科醫務社工的職位。所以我們會不斷投入資源,提供更到位的服務,更加能支援到有需要的人士。
記者:如果要全港性推行,最快幾時會完成?又會不會擔心在全港推行,各區可能會反對?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各區不會反對,因為我們是把服務整合。很簡單,以天水圍為例,以往在天水圍的精神病康復者,如果他要一種服務,例如職業治療,可能要去到荃灣或葵涌,又或要接受某一種培訓或治療,就要去另一個中心,現在全部都是一站式,這個好處是免卻他的家人舟車勞頓,因為許多時他們會由家人陪伴;而且綜合中心的好處是大家可以建立一個關係,有熟悉的朋友、社工等,對他來說是有幫助的。我們會繼續這個模式,在今年內我們預料社會福利署全部十一個行政區都會採取這個模式。
記者:即是今年底前便可以?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我們在今個財政年度內會全部實施、全部落實,這是很重要的改善,邁進第一步。這其實亦配合醫管局今年有額外的資源,在幾個區推出個案管理模式試點計劃,透過社康護士、物理治療師等等,在社區用個案形式去處理嚴重的康復者,是到位的、度身訂造的。這配合我們在社區層面的康復工作,大家一齊兩條腿、雙管齊下、全方位協助一些有需要的人士。
記者:近期越來越多這些不幸的個案,都是一些家長及小朋友一齊跳樓或者是首先擲下小朋友,很多都是之前有精神病。其實局方會做些什麼來特別關注這些家庭?可能是探訪他們多些。其實這些小朋友是否適合和一些精神病康復者一起住?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若已經是個案,每一個個案當然都有醫務人員及社工跟進,我剛才所說是我們配合醫管局的個案管理新模式,再加上我們地區的綜合模式,提供一站式的服務,我相信在服務上一定更加到位,能進一步改善。但始終個別人士很難避免情緒波動等等,我們很難在政策層面或服務層面全面處理得到,但最重要都是,如我呼籲般,在遇到問題時,一定要同人分享,要求助,我們社署有熱線電話二十四小時提供協助。
記者:有關精神健康中心方面,如果將來要在這麼多區推行,合作模式如何?會否同非政府機構合作?而人手方面是否可以確保足夠應付區內的精神病患者?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這是重整服務,基本上是重整,更加到位的重整,即協調和整合服務,以用家為本,用以民為本的角度來看,方便用家,特別是那些照顧者、家人等等,在一個地方便可取得所有的服務。以前,在不同的中心、以不同的組合才可提供這些服務,但現在是同一屋簷下,這肯定對於服務來說是一大改善。
記者:財政預算案內應付家庭暴力的措施著墨不多,為何有這情況?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不對。財政預算案內有關家庭暴力方面,我們獲撥款五百萬元提供一個家暴受害人支援計劃,這是一個新猷,我們會找一個非政府機構提供服務,為一些家暴受害人、被施虐的人、又或是要出庭、接受法律程序的受害人,提供一些情緒上的輔導、法律資訊、法律援助,並支援生活上的需要,從教育、房屋、醫療等一系列服務提出支援,出庭時有社工陪伴,並有義工協助他們。這個服務會在今年年中全面展開。我們在過去一、兩年不斷增加處理家暴的人手,社署處理家暴的重案組人手現時有十一隊,最初時前幾年只得八隊。我們亦希望在地區層面建立多些鄰舍互助網絡,加強鄰舍互助。
記者:若小朋友與精神病患者一起住,會不會最好不由康復者照顧,而是由其他家人照顧較好?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事實上每一個個案的處理方法是不同的,我們有社工做評估,如果有需要,或有危險,我們當然不會容許他們一起住,但始終我們會盡量避免拆散他們。但若我們要保護小朋友,我們是會做的。事實上以往也做過,如有需要,社會福利署署長可以發出保護令,但這些情況很特殊,一般來說,我們覺得一個家庭的生活是最好的。
完
2010年2月27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3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