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高爾夫球場灌溉的供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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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立法會會議上李國寶議員的提問和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本港高爾夫球場的灌溉需要,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現時位於西貢的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的人造設施(包括水塘、灌溉湖及海水化淡廠)能否應付高爾夫球場過去兩年的所有灌溉需要;若否,水務署有否向高爾夫球場供水作灌溉用途;若有,過去兩年,每年的總供水量及供水的收費率為何;

(二) 是否知悉,本港其他高爾夫球場有否替代或專用的供水來源,使球場可大幅減少或無需由水務署供水;及

(三) 有否制訂政策或簽訂任何協議,以鼓勵發展和繼續使用替代或專用供水來源以灌溉高爾夫球場;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淡水是珍稀天然資源。根據《水務設施規例》,除非已獲得水務監督許可,否則不得從供水系統取水用於草地或遊樂場。水務署會供水作灌溉用途,但只限於使用者已證明別無其他水源可作澆水用途。

(一) 我們確認水務署沒有向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供水作灌溉用途,而該署亦未有收過有關申請。我們相信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是透過使用本身的設備,以滿足其灌溉需要。

(二)及(三) 根據現行政策,只有在別無其他實際可行的方法時才會准許供水給高爾夫球場作灌溉用途。在這種情況下,亦只有在本港淡水供應充裕,以及區內的供水及配水系統設施足以應付需要時,才會特別許可該供水申請。如水務監督認為供水情況有此需要,亦會撤回該特別許可。根據記錄,水務署並沒有批准任何在香港的高爾夫球場使用自來水作灌溉之用。與賽馬會滘西洲公眾高爾夫球場一樣,此等高爾夫球場已建立了本身的專用水源:如雨水收集水庫、海水化淡廠、地下水收集系統及從附近污水處理廠收取不含海水成份經處理後的排放水等。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