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醫院管理局簽發的醫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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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二月二十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食物及壎竻膚蔽攭P一嶽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有公立醫院病人向本人反映,現時醫院管理局(醫管局)按病人要求而簽發的醫療報告以英文書寫,然而,不少病人不懂英文,他們到內地居住或工作時若需接受醫療服務,內地醫護人員亦往往難以根據該等醫療報告了解他們的病歷和曾接受的治療。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醫管局基於甚麼理由向病人只提供英文本的醫療報告;

(二)鑑於本港大部分人口為中國人,部分港人只懂中文,當他們索取醫療報告時,卻不獲醫管局提供該等報告的中文本,當局有否評估醫管局有否違反病人約章有關保障病人知悉權的部分;若有評估,結果為何;及

(三)鑑於中文成為香港法定語文的初時,以英文擬備的法律文件及合約有註明,當其中文本及英文本出現歧異時須以英文本為準,醫管局會否參考這種做法,按病人要求提供醫療報告的中文本?

答覆:

主席:

  一般而言,醫護人員在診治過程中會口頭向病人清楚解釋病情和治療方法。醫管局亦會按病人要求提供書面醫療報告。現就問題各項答覆如下︰

(一)英語為世界各地西方醫學最流行的專業用語。本地的醫療人員的訓練亦以英語為學習語言。因此西醫臨床病歷及醫療報告所用的醫學專用名詞亦以英語及醫學專業內通用的拉丁或希臘語為主。本地受西醫培訓的醫護人員填寫臨床病歷及醫療報告,自然以英語為要。公營醫院的情況如是,私家醫院診所亦然。內地的西醫亦有學習專業用的英語。兩地的專業人員在專業上的溝通並無障礙。

  必須指出,醫療報告及病人病歷的主要作用是記錄及報告病情,以便病人能得到最合適的治療及跟進。英語既是西醫體系內的流行用語,以英語書寫醫療報告和病人病歷自當較為準確,亦能方便醫護專業人員溝通,在轉介病人時同樣發揮作用。

(二)及(三)病人可要求醫護人員解釋醫療報告的內容,病人的知情權得到充分保障。對於偶爾要求以其他語言提供醫療報告的個案,醫管局會搜集市面翻譯服務的資料,提供予有需要的病人作參考。



2010年2月2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