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復耕政策容許務農居民聚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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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發言人今日(二月二十二日)表示樂意與菜園村村民商討如何透過現行農業復耕政策方式,安置受高鐵影響而有意復耕的村民。

  發言人說:「現行農業復耕政策容許有興趣繼續務農的村民以整體復耕形式聚居。事實上,部分已獲批特惠津貼及核實農民身份的菜園村村民也正在計劃透過以集體復耕形式繼續聚居在一起,一同耕作。政府正積極跟進這些個案,在現行政策和特惠安置方案所容許的範圍內盡量提供協助。我們也會一視同仁,盡力協助受影響的其他村民。」
  
  農業復耕政策旨在協助受清拆影響的務農人士,在農地附近建屋自住。符合資格的人士可以獲發短期豁免,讓他們可以在農地上興建住用房屋。

  擁有農地又符合資格的村民,除了可以在特設的特惠方案下獲得特惠現金津貼外,另可獲農地特惠補償。當局也開始點算農作物及農場設施,以便盡早發放有關補償,讓受影響的村民有更多資源處理搬遷的事宜。

  此外,任何以農耕為生的農民或有志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士,均可向漁農自然護理署申請農業輔助貸款基金的貸款。

  在程序方面,政府已為受影響的村民提供最大彈性的安排。例如,在一般情況下,申請農業復耕時,申請人除了需要核實農民的身份,亦需要同時提交可行的務農計劃,包括替代農地的位置等資料。當局明白村民未必能夠在短時間內覓得替代農地繼續耕作,讓有關部門審核其務農計劃是否可行,因此申請過程將分為兩部分,申請人可初步核實其農民的身份後,再覓私人農地並提交務農計劃供當局審批。

  政府亦明白有村民需要現金以支付替代農地或居所的訂金,因此會安排獲批特惠現金津貼的村民隨時領取特惠現金津貼,方便村民簽訂買賣或租賃協議。

  發言人重申:「打算申領特別援助的受影響村民,必須在二月二十八日或以前向地政總署登記,以便政府核實其資格。如果村民有意復耕,我們建議他們同時提出復耕申請。」

  發言人亦表示,政府多次造訪村民,向他們解釋在特惠安置方案及現行政策下的不同安置及補償選擇,更在菜園村設立一站式諮詢中心,方便村民查詢及登記。政府亦向村民派發居民通訊,向他們解釋特惠安置方案的內容、列舉了一些常見的問與答和獲發特惠現金津貼的案例(見附件)。

  截至二月二十日,超過一百四十個居於菜園村的住戶已向地政總署登記,佔菜園村住戶的大部分。當局已完成處理約三十戶的申請,農曆年前已有兩戶領取特惠現金津貼。其他獲批特惠現金津貼的村民可隨時與地政總署聯絡,安排領取特惠現金津貼。當局正處理其餘的申請,並會陸續通知村民其申請結果。



2010年2月22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