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中)今日(二月九日)召開記者會,公布有關設立投資者教育局及金融糾紛調解中心的建議的諮詢文件,諮詢期為三個月。旁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梁鳳儀(左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秘書長(財經事務)鄭恩賜(右二)、香港金融管理局助理總裁(銀行政策)簡嘉蘭(左一)和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對外事務科總監黎何蘊瑩(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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