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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務司司長就「調查有關民政事務局局長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干預社工專業事件專責委員會」議案總結發言(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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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政務司司長唐英年今日(二月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調查有關民政事務局局長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干預社工專業事件專責委員會」議案的總結發言:

主席:

  張國柱議員建議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民政事務局局長和離島民政事務專員被指干預社工專業事件。

  對於這個建議,政府一貫的立場非常清晰,就是沒有必要成立專責委員會進行調查。我們也注意到,立法會內務委員會在今年一月八日的會議上,並不支持成立調查委員會。

  事實上,議員曾就有關事件在立法會不同的會議,包括去年九月福利事務委員會和個案會議,分別進行了詳細的討論。當日出席個案會議的包括女青年會的代表以及大澳鄉事委員會的代表。我也在去年十月二十一日立法會會議上,就同一問題回覆了議員的口頭質詢。

  張議員提出的議案指稱民政事務局局長在未了解事情真相前,向女青年會會長施加壓力,干預社工專業的運作。這個指稱與事實不符。

  民政事務局局長在去年九月十八日的立法會個案會議上,已向議員清楚解釋他與女青年會負責人在去年一月會面的情況。該次會面由女青年會提出,旨在介紹該會的會務發展。會面期間,民政事務局局長並沒有就該會個別社工的做法或表現作出任何評論,亦沒有提及個別人士。局長在提及收到鄉事委員會致女青年會一封信函的副本時,只表示希望女青年會和大澳鄉事委員會能攜手合作,共同為大澳居民的福祉努力,建設和諧社區。這符合民政事務局推廣和諧的工作,並不涉及任何政治干預或向女青年會施壓。

  議案亦指稱,離島民政事務專員未能促進地區團體間的和諧。事實上,離島民政事務專員及離島民政事務處的人員一直與社區保持緊密溝通,舉辦各類型社區參與活動,促進大澳社區和諧。二○○八年大澳山泥傾瀉和水災期間,民政處除了積極協調各政府部門的救災工作,亦聯繫區內不同的組織及人士,例如大澳鄉事委員會、區議員、村代表、鄰舍輔導會大澳工作隊、女青年會大澳辦事處等,推動地區人士共同參與救災工作,凝聚對社區的歸屬感。

  關於涉及女青年會大澳辦事處社工的投訴,離島民政事務專員與女青年會管理層在去年一月十三日會面時,後者主動提及其大澳辦事處被大澳鄉事委員會投訴一事。因應提問,專員向女青年會管理層反映一些地方團體及人士對該會大澳辦事處工作表現的看法,但他並沒有就大澳辦事處社工的工作表現表達任何意見。

  在立法會九月十八日的個案會議上,離島民政事務專員亦明確表示,絕對沒有講過「(有關社工)未能對撥款部門作出欣賞」這種話。

  主席,特區政府明白議員對社工專業服務有所關注,特區政府將一如既往,支持包括社工在內的專業界別人員,以專業技能和操守服務社會。以社工界為例,香港有一支非常優秀的社工隊伍,致力為市民服務,協調解決各種矛盾。政府會繼續與他們攜手合作服務市民。

  就今日的議案,議員在立法會不同會議上,已多次作出深入討論。事件已經過多次討論,亦沒有任何證據顯示局長或專員對社工的專業運作有任何干預,在此情況下,特區政府認為立法會沒有需要成立專責調查委員會。

  主席,我謹此陳辭,促請議員反對議案。



2010年2月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9時3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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