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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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一月二十六日)宣布兩項有關高等法院和區域法院的任命。
任命包括一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和一位區域法院法官。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兩項任命均於二○一○年二月一日起生效。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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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華禮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區域法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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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寶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
其他的司法人員任命,將於適當時間公布。
獲委任的法官和司法人員簡歷如下:
包華禮資深大律師
包華禮資深大律師於一九五三年在香港出生。一九七六年在香港大學取得法學士學位。一九七八年及一九九一年分別在香港和澳洲獲大律師資格。二○○八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他自一九七八年起私人執業。
彭寶琴
彭寶琴於一九六二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五年在香港大學取得社會科學學士學位。一九九四年及二○○一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專業證書及法學碩士學位。一九九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一九九五年加入前律政署出任檢察官,一九九八年晉升為高級政府律師。二○○七年獲委任為副首席政府律師。
完
2010年1月26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