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新年期間外遊的市民須提早申請旅行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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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境事務處(入境處)提醒有意在農曆新年期間外出旅遊的市民盡早申請旅行證件。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每年農曆新年期間,離港外遊市民的數目都會增加。「為免市民擠在同一時間趕往辦理旅行證件,我們呼籲市民在外遊之前,盡早申請香港特別行政區(香港特區)護照。」

  一般而言,在申請人遞交所有申請所需文件後,入境處需時10個工作天(不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處理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至於11歲以下而未領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兒童的申請,處理時間則為14個工作天。某些國家規定旅客須持有有效期不少於六個月的護照才可入境。此外,若以郵遞、投遞或網上方式遞交申請,請預留額外兩至三個工作天處理相關手續。18歲或以上的合資格申請人亦可在辦公時間內使用設於入境處總部及六個分區辦事處的自助服務站,遞交香港特區護照申請。因遺失、損壞或更改個人資料而須換領護照的人士,須親身遞交申請,其申請亦需較長的時間處理。

  入境處只會接納市民以充分理由要求緊急簽發香港特區護照的申請,以觀光旅遊為理由提出的緊急申請一般不會獲得優先處理。

  入境處鼓勵擬親身遞交申請的人士善用預約服務,透過互聯網(網址: www.gov.hk/tdbooking )或致電24小時電話熱線2598 0888,預約申領旅行證件。

  直至目前為止,共有140個國家及地區給予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免簽證入境。

  香港特區護照申請表格及有關申請手續和所需證明文件的資料簡介,可向入境處總部及各分區辦事處索取。申請表格亦可從入境處網頁 www.immd.gov.hk/chtml/hksarp.htm 下載。如有任何查詢,市民可瀏覽入境處網頁 www.immd.gov.hk ,亦可致電2824 6111或傳真至2877 7711與入境事務處聯絡。



2010年1月17日(星期日)
香港時間10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