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呼籲參與公眾活動人士必須保持冷靜、克制和守法(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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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今日(一月十六日)呼籲參與立法會大樓外公眾活動的市民保持冷靜、克制和守法。
警方發言人表示:「我們尊重市民的集會和遊行的權利,但絕對不會容忍破壞公眾秩序和社會安寧的行為。」
發言人說:「昨晚立法會會議完結後,部分原來集結在立法會大樓外的人士曾企圖衝入立法會,一度造成混亂;稍後更有大批示威者霸佔了禮賓府外的馬路和行人路,堵塞交通。我們譴責這些破壞社會安寧和擾亂公眾秩序的行為。」
他說︰「警方呼籲所有參與立法會大樓外公眾活動的人士必須保持冷靜、克制和守法。我們會作出果斷行動,以確保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和市民的人身安全及立法會會議的順利進行。」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一號
完
2010年1月16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時2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