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六題:推動公共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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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一月十三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永達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推動本港的文化藝術發展,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除了由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舉辦的公眾藝術計劃,現時政府在哪些政府物業劃出地方展示本地藝術工作者的藝術品,該等物業的名稱和地點,以及過去三年所展示的藝術品種類和數量及因此在每幢物業所招致的開支的項目和金額;

(二) 政府會否考慮進一步擴大上述安排,在更多政府物業增加展示藝術品的空間;若會,按階段分別列出該等政府物業的名稱、地點、預計展示的藝術品種類和數量,以及預計每年因此在每幢物業所招致的開支的項目和金額;若否,原因為何;會否制訂新政策或內部指引,以在政府部門推動公共藝術;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鑑於政務司司長曾在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本會的內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承諾於二○○九年年底在九個區議會分區內選址劃作街頭表演的試點,但至今政府仍未公布相關的安排,政府能否兌現該承諾;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未能公布試點選址的具體困難;政府預計何時能公布選址;若能兌現,將成為街頭表演試點的九個區議會分區的名稱、選址、面積、申請在試點表演的程序,以及每個試點預計可容納的表演單位數目或人數?

答覆:

主席:

(一) 我們認為多元化的公共藝術,可讓本地藝術工作者有更多空間發揮所長,市民大眾亦有更多機會參與和接觸文化藝術。因此,政府積極推動公共藝術及支持本地藝術創作,透過與藝術團體/工作者、非牟利團體、公營及私營機構等合作,致力在公共空間展示本地藝術家作品,以期把公共藝術推廣至社區層面。

    我們所知有展示本地藝術家作品的政府物業的資料(包括物業地點、過去三年所展示的藝術品種類、數目及開支)列於附表一供參考。附錄資料並不包括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所推行的公眾藝術計劃。

    民政事務局與香港四間大學最近合作推出為期兩個月(二○○九年十一月至二○一○年一月)的一個全新的大型社區藝術計劃名為「藝綻@冬日」。透過重點節目包括「潮裝公園」、各類型公園音樂會及舞蹈表演、免費公眾及學校導賞等,展示本地年青藝術家為香港四個公園(香港、九龍、沙田、屯門)所設計的視覺及文字藝術裝置、行為表演藝術等。這理念顯示藝術可超越博物館和藝廊的局限,並可與公眾作交流,充分體現了藝術與社區的緊密聯繫。

(二) 在政府物業展示藝術品可加強社區藝術的實踐。我們正構思在香港、九龍和新界三個區域各挑選至少一所政府聯用大樓作為試點,並委約本地年輕藝術家及院校藝術或設計學系為大樓的公共空間設置藝術品,包括掛畫、雕塑及裝置藝術等。在與有關政府部門敲訂試點計劃的細節,及向有關藝術機構及院校介紹計劃的內容後,我們會盡快開展上述計劃,並在檢討其成效及所需投放的資源後,研究逐步把計劃推展至其他合適的政府聯用大樓。現階段我們未能確定整個計劃所需的開支,要視乎最終落實的政府聯用大樓空間大小,以及日後收到建議書的內容而定。

    如是次計劃順利推行及反應良好,我們會考慮鼓勵政府部門在其物業適當的公共空間展示各類型藝術品,為本地藝術家開拓更多創作及展覽空間。

(三) 我們歡迎街頭藝術表演,讓市民有更多接觸藝術的機會,增添社區文化氣息及豐富城市的特色。

    在合法的情況下,現時街頭藝術表演並不受限制,我們在各區亦經常看見有關表演。

    事實上,我們和藝術團體正不斷加強在戶外場地推動文化活動和藝術表演,拓展觀眾,把藝術帶進社區。例如,民政事務總署在去年九月至十二月期間,聯同區議會和社區藝術團體,在十八區舉行「社區藝術節」,詳情列於附表二。

    我們正計劃在柴灣青年廣場提供街頭表演的場地,讓青年人展示其創作和才能,亦讓市民在社區近距離欣賞表演。此外,前述大型藝術計劃「藝綻@冬日」亦展示由香港演藝學院學生在香港公園、九龍公園和屯門公園演出的「舞藝短打」,包括琵琶獨奏、舞蹈表演和書法藝術,吸引不少途人駐足觀賞。

    大型戶外演出方面,香港管弦樂團在去年十一月中於跑馬地馬場遊樂場舉行了「港樂星夜交響曲」,吸引了超過二萬名市民和外地遊客入場觀賞。香港藝術中心又不時在中心正門呈獻「《開放音樂》- 街頭音樂系列」,讓音樂創作人以不同種類的音樂,引發公眾與音樂互動,推動街頭音樂文化。我們會繼續促進這方面的工作,讓社區文化藝術活動更為活躍。



2010年1月1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