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委任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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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司法機構發出:
司法機構今日(十二月二十四日)宣布委任兩位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
黃旭倫資深大律師和周家明資深大律師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特委法官,任期由二○一○年一月一日起生效,為期三年。
有關任命由行政長官根據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的推薦而作出。
獲委任的兩位特委法官的簡歷如下:
黃旭倫資深大律師
黃旭倫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三年及一九八四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其後於一九八五年取得劍橋大學法學碩士學位。一九八四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二○○四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二○○八年及二○○九年期間,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現時私人執業。
周家明資深大律師
周家明資深大律師於一九六四年在香港出生。一九八六年及一九八七年在香港大學分別取得法學士學位及法學專業證書。一九八七年在香港獲大律師資格,並於一九九五年在新加坡最高法院獲訟辯人及律師的資格。他於二○○四年獲委任為資深大律師。二○○九年曾出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現時私人執業。
完
2009年12月24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