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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保安局局長李少光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梁國雄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本人接獲在囚人士及釋囚的投訴,指現時懲教署轄下各懲教院所(「院所」)囚室的設施不足,以及他們的基本需要被漠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按院所名稱列出現時有多少間囚室沒有設置獨立廁所,以及該等囚室的收容額為何;會否為每間囚室設置獨立廁所;若會,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有否評估不在囚室設置獨立廁所是否漠視在囚人士的需要;若有評估,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過去五年,每年分別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證實患有心臟病、哮喘病及肺病;
(三)現時各院所有否設立禁煙囚室,供患有心臟病、哮喘病或肺病的長期病患在囚人士居住;若有設立,該等囚室的數目及每間囚室的收容額,以及過去五年,每年在囚人士因在禁煙囚室內吸煙而被處分的人數;若沒有設立該類囚室,原因為何;及
(四)過去五年,每年有多少名在囚人士被注射鎮靜劑(俗稱「懵仔針」)?
答覆:
主席:
(一)懲教署轄下院所的囚室一般都設有獨立廁所;為符合此基本需求,懲教署正在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的十間單人囚室,進行安裝獨立廁所設施的前期工作。與此同時,院所之間共有24間單人囚室基於特別保安理由,懲教署不會在囚室內提供獨立廁所。這24間單人囚室包括八間用作隔離懷疑體內藏毒人士的囚室,及16間用以短暫收容有自殘或情緒不穩人士的單獨保護室。在一般情況下,署方會提供便盆予被收容於該八間隔離囚室的在囚人士使用;至於被收容於保護室的在囚人士,當他們有如廁需要時,可通知懲教署職員,職員會安排他們使用保護室外的洗手間。
基於保安理由而不設獨立廁所的24間單人囚室分列如下:
院所名稱 作隔離用途的 保護室數目
囚室數目
──── ────── ─────
青山灣入境事務中心 - 2
芝新懲教所 1 -
荔枝角收押所 - 1
白沙灣懲教所 - 1
壁屋懲教所 - 1
赤柱監獄 - 2
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 5 6
石壁監獄 - 2
大欖女懲教所 2 1
─── - ──
總計: 8 16
(二)根據懲教署的統計數字,在二○○四至二○○八年間,在囚人士因心臟病、哮喘病和肺病而需入住懲教院所醫院的人次如下:
年份 心臟病 哮喘病 肺病
(註一) (註二)
──── ──── ─── ────
2008 167 326 151
2007 75 200 222
2006 111 246 176
2005 167 288 164
2004 315 167 121
註一:心臟病包括「慢性風濕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病」、「高血壓性心臟和腎臟病」、「急性心肌梗死」、「其他缺血性心臟病」、「傳導疾患和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及「其他心臟病」。
註二:肺病包括「呼吸道結核病」、「氣管、支氣管和肺惡性腫脹」、「支氣管炎、肺氣腫和其他慢性阻塞性肺病」 及「塵肺」。
(三)懲教院所內所有的室內地方,除指定的吸煙範圍,例如單人囚室、以及位於囚倉、飯堂及工場內的指定吸煙室外,其他地方均屬禁煙區。
在過去五年,因在禁煙區範圍內吸煙而被懲教署處分的在囚人士數目如下:
年份 因在禁煙區範圍內吸煙
而被懲教署處分的在囚人士數目
──── ──────────────
2008 63
2007 70
2006 14
2005 18
(二○○五年二月一日至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註三)
註三:懲教署於二○○五年二月開始統計有關數字。
(四)懲教署只會因在囚人士的病情需要和在醫生處方下,才會為在囚人士注射鎮靜劑。於過去五年,經由壎芵p派駐懲教署醫生處方,而接受鎮靜劑藥物注射治療的在囚人士數目如下:
年份 被醫生處方鎮靜劑藥物注射治療的
在囚人士數目
──── ───────────────
2008 295
2007 288
2006 228
2005 265
2004 193
完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3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