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普及體育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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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十六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馮檢基議員的提問和民政事務局局長曾德成的書面答覆:

問題:

  根據當局於較早前公布的「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顧問研究,逾半數受訪市民的體能活動量未能達到「基礎指標」水平(即每星期至少3天、每天累積最少30分鐘或以上中等或劇烈強度的體育活動)。此外,他們最常參與的三項運動為緩步跑、游泳及羽毛球;而超過一半受訪市民主要使用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或其他政府部門的康體設施進行運動。因應上述研究結果,社區體育事務委員會建議未來推廣普及體育的策略,應透過教育及不斷提升服務,鼓勵市民積極參與體育及體能活動。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當局有何具體策略,透過教育推動市民進行體能活動(包括在家庭、社區、學校和職場層面,以及其他生活環節),以達至「基礎指標」水平;

(二)鑑於較早前接受報名的「渣打香港馬拉松2010」迅速滿額,反映市民參與緩步跑運動的熱烈程度,亦引證了上述最常參與運動項目的研究結果,當局會否考慮因應該研究結果,改善和增設相關的體育設施,包括會否:

(i)研究在一般較寬闊的行人路、現有和規劃中的海濱地帶和單車徑旁的行人路等,鋪設附有吸震物料的緩跑徑;並考慮在公園以該等物料增建或重鋪緩跑徑;若會,具體的計劃和時間表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ii)研究如何善用須在冬天關閉的公眾戶外游泳池,包括改裝為暖水泳池,或善用空間設立臨時體育設施等;及

(iii)會否檢討現時康文署轄下羽毛球場的使用情況,以及鼓勵房屋委員會和私人屋苑提供小型室內羽毛球場;若會,詳情為何;及

(三)除加強宣傳教育和改善硬件措施外,當局會否考慮提供其他誘因(如每月或每週一天、甚或於每日較冷門時段,免費讓市民使用康文署轄下的康體設施;鼓勵或資助僱主為員工舉行體育活動,或在每週工作期間提供特定的運動時間等),鼓勵市民參與體能活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就提問的三個部分,我現回覆如下﹕

(一)普及體育運動是政府體育政策目標之一。目前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正分兩個階段進行有關工作。首先康文署會透過「公眾教育」,向社會各界宣傳及推廣恆常運動的重要性和益處,之後會通過多元化的活動,推動全民參與,鼓勵市民開展體育活動。

  已於今年六月展開的「公眾教育」,重點是向持份者解釋「普及體育研究──香港市民參與體能活動模式」顧問研究(顧問研究)的結果,爭取他們支持在社區普及體育運動;以及透過不同渠道向持份者及不同群組的市民進行宣傳。現時康文署正陸續向十八區區議會的相關委員會介紹顧問研究的結果,並邀請區議會支持推廣社區體育活動。在學校方面,教育局會向全港各中、小學及幼稚園介紹顧問研究的結果;又透過學生體育活動統籌小組委員會的討論,令學校更加重視體育活動。在社區層面,我們會繼續加強宣傳及教育,例如舉辦大型體育嘉年華、製作宣傳影片及物品、透過政府網頁發放顧問研究報告及其他宣傳資訊,並於康文署場地、學校及不同媒體如路訊通和電視播放宣傳資料。在工商界方面,我們亦會向業界介紹顧問研究的結果、提供康文署體育場地的資料、派發體育及體能活動的宣傳物品,鼓勵僱主及僱員參與體育及體能活動。

  第二階段推動「全民參與」的工作將於明年四月開始。我們會因應顧問研究的結果,全面檢討現時社區體育活動的組合及市民對體育設施的需求,並與各體育總會設計及提供更多適合不同年齡人士參與的體育及體能活動。我們並打算每五年進行一次同類顧問研究,收集數據,以掌握市民參與體育及體能活動的情況,及影響其參與的因素,從而提供更適切市民需要的設施及服務。

(二)康文署在全港各區提供不同類型的體育設施,滿足不同市民的需要,亦會因應人口增長及考慮當區區議會及市民的意見,在可行的情況下增設較受市民歡迎的設施。

(i) 就緩跑徑而言,康文署在新建及重鋪轄下公園內緩跑徑時會採用吸震物料,為緩跑者提供較佳的保護。未來五年,康文署將於各區增設14條緩跑徑。至於建議在一般較寬闊行人路、現有和規劃中海濱地帶和沿單車徑旁行人路等鋪設附有吸震物料的緩跑徑,根據《運輸策劃及設計手冊》有關行人路的規定設計,其闊度須配合附近行車路或單車徑等設施的設計,其可用空間及預期人流亦是考慮因素之一。於行人路加設附有吸震物料的緩跑徑將需要用上部分行人路的闊度,除了影響行人來往,亦有可能阻礙手推車、單車甚至緊急車輛使用。此外,吸震物料作為行人路鋪地物料的耐用程度較現時使用的物料為低,磨損及剝落時容易造成意外,並須經常維修。基於上述原因,路政署現時未有計劃研究在其管轄的行人路設置附有吸震物料的緩跑徑。

(ii)在游泳設施方面,康文署在未來五年將提供11個設有室內暖水游泳池的新設施,部分是將現時一些戶外游泳池改建成室內暖水泳池,其中包括重建維多利亞公園游泳池和觀塘游泳池、重置堅尼地城游泳池及改建荔枝角公園游泳池的副池。

(iii)在羽毛球場方面,康文署轄下的羽毛球場使用率相當高,平均達82%。我們在未來五年會在各區增設64個羽毛球場。

  另外,公營房屋和私人住宅物業的康樂設施都有既定的指引。就公營房屋的配套設施而言,一般來說,房屋委員會(房委會)會諮詢有關的政府部門及參照《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為屬下的公共房屋發展項目提供適當的康樂設施,給h民使用。在特殊情況、資源許可及不影響項目的整體發展潛力下,房委會亦可考慮為合適的項目提供額外的小型室內場地。

  私人住宅物業方面,根據現行政策,政府為鼓勵在私人住宅物業內提供康樂設施。發展商如設置為該等物業發展項目內的住戶和其真正訪客共用的康樂設施(包括室內羽毛球場在內),可視乎個案的情況,申請不將這些康樂設施的樓面面積計入根據《建築物(規劃)規例》(第123章附屬法例F)、分區計劃大綱圖及所涉地契載有相關條款(如適用)的總樓面面積內。可持續發展委員會最近進行了一項名為「優化建築設計 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的公眾參與活動,上述政策是其中一個討論焦點。當局將根據該委員會的報告,檢討上述政策。

(三)康文署現已推行「康樂場地免費使用計劃」,讓學校、體育總會、地區體育會及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於每年九月至翌年六月星期一至五的非繁忙時段(上午七時至下午五時)免費租用康文署體育館的主場及活動室、壁球場、曲棍球場及人造草地滾球場。另外,為鼓勵團體舉辦康體活動讓市民及其僱員可多做運動,康文署亦讓學校、體育總會、地區體育會、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正式註冊團體及機構,可優先於三至十二個曆月前預訂康體設施以籌辦活動。

  除此之外,為鼓勵市民養成運動的習慣,康文署亦提供場租半費優惠。學生及六十歲或以上長者,於任何時段使用游泳池及水上活動中心的設施及於非繁忙時段使用陸上康樂設施均可獲半費優惠。學校及受資助的非政府機構於指定時段租用游泳池及於非繁忙時段使用陸上康樂設施亦可獲場租半費優惠。認可的殘疾人士及團體在任何時段使用各類康樂設施均可獲場租半費優惠。

  為推廣「普及體育」和鼓勵市民經常參與體育活動,康文署透過轄下各地區康樂事務辦事處舉辦各式各樣的訓練班、康體活動和體育比賽,供市民參與。此外,該署亦舉辦各類如工商機構運動會和先進運動會等大型康體節目和全港大型活動。該署更特別舉辦多元化的免費活動,供不同的對象包括長者、殘疾人士和邊緣青少年參加。為進一步推廣社區「普及體育」的文化及加L市民對所屬社區的歸屬感,康文署自二○○七起每兩年舉辦一次「全港運動會」(港運會)。第二屆港運會已於二○○九年五月完成,共有2,307名運動員參加。



2009年12月1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