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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香港金融管理局發出:
香港金融管理局(金管局)今日(十二月十四日)公布外匯基金在2009年11月底的主要分析帳目,11月份外匯基金境外資產增加1,161億港元。
截至11月底,外匯基金的境外資產為18,524億港元。
貨幣基礎為9,961億港元,包括負債證明書、政府發行的流通紙幣及硬幣、總結餘,以及已發行外匯基金票據及債券。
外匯基金對香港私營部門的債權總額為1,376億港元。
對外負債總額為4億港元,主要為回購協議下的承擔。
金管局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公布特殊標準(特殊標準),公布外匯基金分析帳目。這些帳目即特殊標準所稱的「中央銀行分析帳目」(附件)。
如有查詢,請聯絡:
傳訊總監盧曼清 2878 1480或
傳訊經理黃慶鋒 2878 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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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金管局每月發放4份有關外匯基金數據的新聞稿,其中3份是按照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的數據公布特殊標準(特殊標準)公布的金融數據,其餘1份則為配合金管局維持高透明度政策而發放的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摘要及貨幣發行局帳目。2009年12月份發放上述新聞稿的日期如下:
12月7日 按特殊標準公布的國際儲備
(已發新聞稿) (香港最新外匯儲備資產數字)
12月14日 按特殊標準公布的中央銀行分析帳目
(外匯基金分析帳目)
12月31日 外匯基金資產負債表摘要及
貨幣發行局帳目
12月31日 按特殊標準公布的國際儲備及
外匯流動性數據範本
完
2009年12月14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6時3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