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四題:發鈔銀行提供的自助理財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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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偉業議員的提問和署理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梁鳳儀的答覆:

問題:

  本人近日接獲不少市民的投訴,指最近一些發鈔銀行不但沒有在一些偏遠地區開設分行或提供自助理財設施,更不斷關閉分行及自助理財設施,對區內居民造成諸多不便。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是否知悉,過去四年,每年各發鈔銀行在香港設立分行及自助理財設施的數目,以及有否評估這些銀行有沒有責任向巿民提供足夠的基本銀行服務;

(二) 鑑於各發鈔銀行近年不斷減少分行,當局會不會重新考慮取消它們擔任發鈔銀行的資格;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及

(三) 鑑於有不少市民指出,現時非發鈔銀行的服務較發鈔銀行更能照顧普羅巿民的需要及利益,當局會不會重新考慮容許它們擔任發鈔銀行;若會,詳情是甚麼;若不會,原因是甚麼?

答覆:

主席:

(一) 根據香港金融管理局提供的資料,在過去四年,三家發鈔銀行的分行及自動櫃員機的數目並沒有太大的變化。截至二○○九年十月底,三家發鈔銀行共有四百一十三家分行,比二○○六年底的四百一十六家略少。自動櫃員機的總數在二○○九年十月底為一千三百六十四台,比二○○六年底的一千一百九十台多出一百七十四台。詳情見附件。

  發鈔銀行的責任是必須保持一個有效率的紙幣分發網絡,令它們發行的紙幣快捷地通過銀行體系分發,以滿足市民的需要。

  在提供基本的銀行服務上,發鈔銀行與其他銀行並無不同,同樣是基於商業考慮而作出它們的決定。

(二) 發鈔銀行的主要責任是根據《法定貨幣紙幣發行條例》(第65章)及財政司司長指示的條款,保持香港整體發鈔運作和鈔票供應穩定。發鈔銀行負責儲存和處理鈔票提存,包括保持一個有效率的紙幣分發網絡,以應付銀行體系的紙幣需求。我們認為三家發鈔銀行現有的分行及櫃員機網絡足夠應付市民對鈔票的需求。

(三) 既然香港現時由三間發鈔銀行通過它們的網絡,已能為市民提供足夠和穩定的紙幣分發網絡,我們認為現時沒有需要增加發鈔銀行的數目。

  多謝主席。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5時1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