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公共服務車輛安全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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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是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張學明議員的提問所作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減少公共服務車輛遇到交通意外時乘客的傷亡,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否考慮把現時的士及公共小型巴士(小巴)的乘客須佩戴安全帶的規定擴展至旅遊巴士及公共巴士;若會,詳請為何;若否,原因為何;有何具體措施進一步加強公眾教育,提高公共服務車輛的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意識;及

(二)現時有否規定公共服務車輛(包括公共巴士和小巴、的士、旅遊巴士、校巴及學校私家小巴)的車身及座位應能抵禦多少噸的撞擊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會否研究制訂一套安全標準指引供運輸業界採購車輛時作參考,以提高車廂的安全性及減低意外的傷亡數字?

答覆:

主席:

  就問題的兩個部分,我的回覆如下。

(一)我們非常重視公共服務車輛的行車安全。汽車安全帶對乘客能提供一定的保障,因此過去我們針對合適的車種,在有需要的情況下,分階段引入有關裝置及佩戴安全帶等規定。

  巴士方面,尤其是雙層巴士,由於技術困難,例如巴士的結構沒有足夠堅固的支撐點以承受安全帶的拉力,倒向及橫向的座位及企位不能安裝有效的安全帶等,現時並非全部座位皆能裝設安全帶。我們會研究在巴士加裝安全帶和強制乘客佩戴安全帶的需要和可行性。考慮的因素包括安全效能、乘客的接受程度、法例執行上的實際問題、對巴士營運的影響,以及海外做法等。

  我們一直透過執法、宣傳和教育,提高公共服務車輛的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意識。

  警方定期進行全港性針對公共小巴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教育及執法行動。另外,針對公共服務車輛及貨車,警方亦定期進行執法行動,當中就佩戴安全帶方面的違例行為以「先教育及宣傳、後檢控」的形式,提醒司機及乘客佩戴安全帶的責任。
 
  要提高乘客佩戴安全帶的意識,宣傳教育是重要一環。道路安全議會和運輸署均透過電視及電台播放政府宣傳信息,提醒市民佩戴安全帶的重要性,以及不守法紀的罰則。運輸署也有製作宣傳短片,提醒乘客如坐在已裝置安全帶的座位上就應佩戴安全帶。

(二)《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第5(1)款訂明每部車輛,包括所有車身及配件(包括座位)在內,須採用合適的材料,妥善及適當地構造;在良好及可使用的狀態;及其設計及構造方法,使其能抵受相當可能會在運作時遇到的負荷及應力。現時國際並沒有一套車輛規例或標準規定公共服務車輛的車身可承受的撞擊力。

  現時新登記的公共小巴及「學生服務」車輛的座椅,均須證明符合《道路交通(車輛構造及保養)規例》(第374A章)附表15訂明的歐洲經濟委員會第80號規例。該規例訂明座椅及其固定裝置須能承受約半公噸的推力。

  我們會繼續密切留意相關的國際車輛標準,檢討本港的公共車輛的法規,以提升道路安全。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