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補充勞工計劃輸入護理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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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九日)在立法會會議上葉偉明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現時,在補充勞工計劃下處理的職位空缺當中,最主要的工種是護理員(長者服務)。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過去三年,每年在補充勞工計劃下輸入的護理員的人數,以及他們的平均、最高及最低每月工資及工作時間;分別由私營及社會服務機構轄下的安老院舍提出的申請的數目;由該兩類院舍提出申請的數目有否很大的差距;若有,原因為何;

(二)是否知悉,現時全港共有多少個護理員(長者服務)職位,當中有多少個是由本地僱員擔任,以及他們的平均每月工資及工作時間;

(三)當局會否制訂各類型安老院舍的護理員的人手比例;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四)過去三年,政府每年開辦多少個安老院舍護理員的培訓課程,以及是否知悉有多少名畢業學員受聘為護理員達半年或以上;會否考慮增加有關的培訓名額;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在二○○七年、二○○八年及二○○九年一月至十月,勞工處根據補充勞工計劃分別批准輸入372名、522名及192名勞工擔任護理員(長者服務)職位。

  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的勞工,其工資必須至少相等於本地工人擔任相類職位的每月中位工資。政府統計處會每半年更新有關工資統計數字。適用於上述輸入護理員(長者服務)的每月中位工資如下:

入職日期           每月中位工資
----           ------
二○○七年一月一日至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6,690元

二○○七年三月二十九日至
二○○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6,940元

二○○九年三月二十七日至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7,010元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至
二○一○年三月底        7,110元

  上述輸入護理員(長者服務)全部受僱於私營安老院。政府並沒有統計他們的平均工作時間。為了鼓勵資助安老院舍聘用本地員工,社會福利署(社署)與資助合約安老院舍經營者簽訂合約時,會加入條款規定該些院舍不可透過補充勞工計劃輸入護理員;而該署與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所簽訂的協議亦有類似的要求。

(二)現時全港安老院共聘用約9,800名護理員,當中約有9,100名屬本地僱員,其餘為從內地輸入勞工。有關本地護理員的每月中位工資見上文第(一)部份的答覆。政府並沒有統計本地護理員的平均工作時間。

(三)於一九九六年六月全面生效的《安老院條例》(第459章)及《安老院規例》(第459 A章),確立了由社署署長負責發牌的安老院舍規管機制。牌照所規管的範疇包括保健、壎矷B人手、安全、選址、處所設計、結構、設備、防火措施、以及院舍面積。

  在人手比例方面,《安老院規例》附表1(見附件)清楚列明在牌照制度下各類安老院舍的最低人手要求。此外,各類接受政府資助的安老院舍都必須符合在牌照要求以外有關人手的規定。其中,津助安老院舍須符合與社署簽訂的《津貼及服務協議》中所訂明有關人手的要求;合約院舍經營者也須遵照其服務承諾,設定各類員工的數目;而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亦須達致高於牌照所訂的人手標準,以鼓勵進一步提高護理質素。

  除須符合安老院牌照的要求外,設有護養院宿位的安老院舍須同時根據《醫院、護養院及留產院註冊條例》(第165章)註冊,並遵照有關的人手要求。

(四)現時,獲社署署長批准開辦保健員訓練課程的培訓機構共有27間,畢業學員可任職保健員或護理員。社署每年都會向培訓機構查詢保健員課程在下一年度的預計學額。根據所得資料,過去三年,有關課程共提供了約4,500個學額。由於畢業學員可以從事多種工作,我們沒有統計當中有多少人受聘為護理員。

  根據社署的資料,保健員訓練課程的整體培訓名額近年持續增加,而各培訓機構亦會因應行業需求,推出與安老服務有關的課程和調整學額。以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委任的培訓機構為例,當中14間自二○○八年下旬開始提供一項全日制就業掛u的「保健員文憑課程」。另有15間提供一項全日制就業掛u的「起居照顧員證書課程」。再培訓局計劃於二○一○至一一年度透過「新技能提升計劃」推出更多與安老服務有關的課程。



2009年12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5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