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三題:租用房委會轄下商鋪和檔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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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二月二日)立法會會議上方剛議員的提問和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的口頭答覆:

問題:

  據悉,領匯管理有限公司(下稱「領匯」)近年不斷大幅增加轄下商場鋪位和街市檔位的租金,不少經營多年的小商戶因而結業。部分小商戶表示希望租用香港房屋委員會(下稱「房委會」)轄下商鋪和檔位繼續經營。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過去三年,房委會轄下鋪位的租金水平、租金變動情況和出租率;房委會會否參考二○○三年設立創業中心的做法,簡化轄下商鋪和檔位的出租程序,並讓領匯的租戶優先租用;

(二) 鑑於有一家獲房委會聘任為油塘h第四期發展項目零售部分租賃顧問的測計師行,同時擔任領匯轄下部分商場的獨家租務代理和估值師,有否評估這情況是否存在利益衝突問題;該顧問是否負責釐定有關鋪位的租金;若是,房委會如何避免該顧問按領匯轄下商場的租金水平釐定租金;及

(三) 房委會現時是否仍執行分拆出售產業的政策;若是,詳情為何;若否,房委會有否計劃改善現有商場和街市的經營環境,以提高其競爭力?

答覆:

主席:

  房委會轄下的零售店舖(包括街市),一般採用招標方式出租,租約期為3年。按照房委會的政策,在現行租約屆滿時,續約租金會按市值水平調整。現時,房委會轄下約有2,000個商舖及1,000個檔位,主要位於23個屋h的商場內,涉及的總樓面面積約17萬平方米。

我就問題的三個部分答覆如下:

(一) 房委會一向將轄下商業設施的租金維持於合理水平,考慮因素包括可供比較的租賃數據、有關物業的實況,以及位處的公共屋h的人口和環境變化等。現有租戶亦可就經營環境和對租金水平有影響的因素,向房委會表達意見,以便於評定續約租金時加以考慮。在二○○七、二○○八及二○○九年三月底,商業設施續約的平均租金分別為每平方米$270、$274及$290,大致平穩。商業設施的出租率在○七、○八及○九年三月底分別為93%、95%及95%。

  雖然房委會在二○○二年設立的創業中心,已經隨著房委會分拆出售轄下大部份的商業設施,而於二○○五年五月中停止運作,但房委會仍然積極主動地為有意者提供合適場地營運。現時房委會約有100多個空置商舖和檔位,透過公開招標,以及採取當年「創業中心」引入的模式,包括「即時競出租金投標」及「即時租賃、先到先得」,以簡便手續供商戶選擇租用。另外,房委會在出租長期空置的商舖和檔位時,亦給予額外的免租期,以提高這些設施的吸引力。

  正如剛才所講,房委會的商業設施是以公開招標的形式出租,房委會歡迎任何人士承租。有意承租人士可於房屋署網站、屋h辦事處及報章上查閱有關租賃的最新資料或致電房屋署查詢。

(二) 房委會轄下商業設施(包括油塘h第四期發展項目,下稱「油塘四」)租金的估價及釐定,由房屋署內部的產業測量師,在參考可供比較的租賃數據、有關出租物業的實況,以及所涉公共屋h的人口和環境變化等因素後作出的。房委會委聘顧問測計師出任「油塘四」的租賃顧問,只為參考私營機構在商場設計及行業組合方面的經驗,了解零售市場的最新動向,以便以市場導向方法營運「油塘四」。該公司只會就「油塘四」的租賃模式、發展策略、整體設計、市場推廣和宣傳方面提供顧問服務,並不會參與租金釐定及代表房委會直接接洽潛在租戶的工作,因此這項聘任不會出現利益衝突的問題。

(三) 房委會現時沒有再分拆出售轄下產業的計劃。房委會會按照現時商業設施的潛力及顧客需求,訂出一些改建和改善工程的計劃,並會舉辦更多推廣活動以優化營商環境。



2009年12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