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三題:香港天文台發出的熱帶氣旋警告及火災危險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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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劉吳惠蘭今日(十一月四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就馮檢基議員的提問的書面答覆:

問題:

  關於香港天文台提供的氣象服務,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鑑於由二○○七年開始,天文台就發出熱帶氣旋警告三號和八號信號採用了一套新的參考指標,參考範圍由維港擴展至由八個涵蓋全港的參考測風站組成的網絡,而當參考網絡中半數或以上的測風站錄得或預料錄得的持續風速達到有關的風速限值,且風勢可能持續時,天文台便會發出三號或八號信號,二○○七年至今該等新參考指標的相關統計和分析資料為何(包括有多少個熱帶氣旋未達到相關指標但天文台卻發出相關警告,以及情況相反的個案數目;有否評估當中的原因為何,以及是否反映新參考指標未能涵蓋所有的考慮因素);當局有否對新參考指標作出初步或詳細評估和檢討;若有,結果為何;若否,原因為何,以及當局會於何時進行相關評估和檢討;及

(二)鑑於根據天文台網頁提供的資料,天文台在決定是否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會根據有利於火警發生及擴散的天氣因素,如低濕度及高風速,以及由漁農自然護理署提供有關草木乾燥情況的資料,但有公眾質疑天文台必然在清明、中秋及重陽等節日及其前後發出黃色或更高級別的火災危險警告,而並未有考慮濕度等因素,過去三年,在該等節日及其前後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時的濕度、風速及其他考慮因素為何;當局會否就黃色和紅色火災危險警告制訂更清晰的科學定義,以及具體列明所有考慮因素和參考指標?

答覆:

主席:

  就馮議員有關香港天文台(天文台)發出熱帶氣旋警告及火災危險警告的提問,現覆如下:

(一)發出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旨在提醒市民熱帶氣旋將會帶來的風力威脅,以減少人命及財產損失。由於熱帶氣旋的一些微小變化,往往使本港不同地區的風力產生顯著的差別,因此天文台在決定發出有關警告時,須小心考慮下列因素:

(i)散布在全港不同地區的八個測風站組成的參考網絡的數據,特別是其中半數或以上的測風站已錄得或預料錄得的持續風速是否達到有關水平,以及預計風勢會否持續;及

(ii)熱帶氣旋當時及預測的移動途徑,和當時離岸地區的天氣狀況等。

  過去三年,天文台共發出了二十一次三號或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信號,其中十次預測準確,而其餘十一次則有落差(即熱帶氣旋帶來的風力最終不如天文台預測般猛烈)。數據也顯示,在過去三年從沒出現天文台低估熱帶氣旋威力的情況(即風力達到相關的水平,而天文台卻沒有事前發出警告信號)。

  我想指出,由於熱帶氣旋警告信號是預報性質,而實際天氣狀況常會受不規則的因素(例如熱帶氣旋的移動方向、增強或減弱等)影響,因此預報及實際的情況或會有所出入。

  天文台會定時檢視熱帶氣旋警告信號系統,並在有需要時作出調整以改善服務;及

(二)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旨在提醒市民在火災風險較高的日子注意防火,以保障人命和財產。天文台在決定發出有關警告時,須考慮下列因素:

(i)天氣及植物情況-包括濕度、風速、會否下雨及雨勢和植物枯乾程度;及

(ii)可能引致火災的環境及人為因素—例如過往記錄顯示,在特別節日(如清明、中秋及重陽)當天及其前後,一般出現較多火災。

  天文台在上述節日發出火災危險警告是按上列因素而作出,雖然較平常為多,但亦非盡然。從附表可見,天文台不是必然會在這些日子及其前後發出有關警告,二○○八年清明節便是一個例子。



2009年11月4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