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四題:可再生能源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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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悉,珠海市分別在橫琴島、高欄港和荷包島發展風力發電項目。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有否向內地有關部門了解上述地方發展風力發電的情況;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二) 過去三年,有否評估珠江三角洲(珠三角)沿岸地區發展風能及太陽能等可再生能源發電的潛力;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 過去三年,有否評估香港與珠三角的城市合作發展可再生能源項目的可行性;若有,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發展可再生能源是粵港雙方推動「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當中的重要一環。在構建「綠色大珠三角地區優質生活圈」工作中,雙方將合作探討如何加強可再生能源研發及應用,以提高區域內清潔能源應用與生產的能力,減少對石化燃料的依賴,以共同改善區域內能源結構。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於本年一月八日公布了《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加強國內外能源合作,多渠道開拓能源資源,積極開發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重點建設風力發電場和太陽能利用工程。粵港澳共同推進實施《珠江三角洲地區改革發展規劃綱要》聯絡協調會議亦於本年二月召開。在會上,政府建議積極與粵澳兩地探討多方面的合作,包括可再生能源的研發及應用。此外,在深港環保合作的框架下,深港雙方亦同意在中期計劃內,展開推動可再生能源研發及應用的合作項目。

  在以上的合作框架外,政府一直積極開拓與內地合作發展可再生能源的研發項目。香港與深圳政府在「深港創新圈」下,在二○○八年成功邀請美國杜邦公司於香港設立太陽能光伏電薄膜全球業務總部和研發中心,並於深圳設立相關的生產基地。香港科學園的業務總部和研發中心已於本年三月開幕,深圳的生產基地亦計劃在年內成立。這個項目不單有助促進太陽能在珠三角地區的研究和應用,也將香港在法治和保障知識產權等方面的優勢,與深圳的強大生產力結合起來。我們相信這個發展模式將吸引更多出色的國內外企業(包括與再生能源有關的企業)來港發展。

  粵港合作推動可再生能源,建立了合作框架,並共同推動科研合作。至於個別的可再生能源合作項目,則主要由私營企業帶動。本港的電力公司於廣東省有投資可再生能源項目,包括水力及風力發電設施。政府會繼續致力與廣東省共同推動在可再生能源研發及應用方面的合作。




2009年10月2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