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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局長歡迎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提交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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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局局長孫明揚今日(十月二十二日)歡迎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發展專責小組提交報告。

  孫明揚說:「政府致力推行電子學習,這與教育改革的理念一脈相承,讓學生學會學習,提升學習效能,達致全人發展。我們會詳細研究專責小組就鼓勵和支持學校善用電子學習資源所提出的各項建議。」

  「另一方面,印刷課本有其作為學材的獨特價值,在研究報告的建議時,政府亦會充分考慮到家長對課本價格和質素保證的關注。」

  孫明揚感謝所有專責小組成員在過去一年的努力,為課本及電子學習資源的發展積極提供意見和建議。專責小組成員包括資訊科技專家、校長、老師、出版商、社會人士和家長。

  專責小組主席和教育局副局長陳維安說,專責小組自去年十月成立以來,舉行了九次會議,專責小組報告的建議,已充分考慮各持份者的意見,以及為教師和學校提供的支援。

  專責小組報告的主要建議為:

* 於2010/11學年在二十至三十間中、小學推行為期三年的「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

* 由2009/10學年開始,投放額外資源加快及加強發展小學及初中的「課程為本學與教資源庫」。

* 於2009/10學年,向所有中、小學發放一次過的撥款,以供在未來三年購買電子學習資源。

* 在香港教育城建立電子學習資源商貿平台及教師網上社群。

* 由2010/11學年開始,分拆課本、學材和教材的訂價。

* 由2010/11學年開始,把課本「三年不改版」的規則修訂為「五年不改版」。

  陳維安說:「成功推行電子學習須依賴教師改變教學模式和多元化電子學習資源的發展和供應。我期望『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的成果可令我們洞悉如何在其他學校實施良好的電子學習模式。報告的其他建議旨在促進市場發展高質素和多元化的電子學習資源;而發展適合香港的多元化電子學習資源則有賴學校、出版商和資訊科技界三方的通力合作。」

 「印刷課本方面,分拆課本、學材和教材的訂價符合『用者自付的原則』,教師也可自由選擇適合的教材。」

  至於「五年不改版」的年期,陳維安說這是基於每個關鍵學習階段均為期三年,另加兩年時間進行課本改編和評審的過程,共需約五年時間。此外,課本改版的先決條件是必須有足夠的改版理據。

  報告的其他建議包括:

* 考慮成立督導委員會,以督導「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的進行,並就試驗計畫的成效,向政府建議長遠應用電子學習資源的策略。

* 鼓勵及支持業界成立跨界別工作小組,工作小組會致力協助學校、出版商和資訊科技界三方協作,建立夥伴關係,令「推行電子學習」試驗計劃更有成效。

* 就電子學習資源的版權問題及經常使用電子學習資源可能帶來的學生健康問題進行深入探討,訂定相關策略及配套措施。

* 加強與家長團體的溝通,收集家長對課本質素及價格的意見和建議,並向出版社反映。

* 鼓勵學校按適合本身的情況,推出不同形式的課本循環再用計畫。

  欲詳閱專責小組報告,可瀏覽教育局網頁:
www.edb.gov.hk/WGTBELRD_final_report_tc。

  另外,專責小組報告摘要的網址為:
繁體字版(www.edb.gov.hk/WGTBELRD_executive_summary_tc)
簡體字版(www.edb.gov.hk/WGTBELRD_executive_summary_sc)
   



20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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