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五題:玻璃廢料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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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陳健波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保護署的資料顯示,二○○七年本港送到堆填區棄置的玻璃廢料超過十三萬公噸,而且有增加的趨勢。有環保團體指出,當局認為玻璃回收後的出路有限和價值偏低,因此不支持民間的自發玻璃樽回收計劃。目前玻璃樽回收率極低,市民棄置的玻璃樽絕大部分被迫要用堆填方式處理,耗用日漸減少的堆填區空間。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政府有沒有計劃制訂玻璃廢料回收政策;若沒有,原因為何;

(二)政府會否考慮推行減少使用玻璃樽的政策(例如玻璃樽生產者責任計劃);

(三)政府會否推廣使用玻璃樽及建築廢料製造的環保磚,以增加玻璃樽的回收;及

(四)對於已實施接近一年的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當局有否評估其成效;若有,結果為何;以及會否進一步推廣該計劃?

答覆:

主席:

(一)政府一直鼓勵各界參與廢物分類回收,以減少廢物及推動資源回收。當局在二○○五年十二月發表了《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政策大綱》),闡述本港未來十年的廢物管理策略。《政策大綱》列出多項從源頭避免和減少廢物產生、廢物回收和循環再造及減少廢物體積的措施。以立法方式推行「生產者責任計劃」是其中一項措施,旨在鼓勵產品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及消費者分擔減少、回收及循環再造不同產品的環保責任,以減低有關產品對環境的影響。

  繼年中落實的塑膠購物袋環保徵費後,當局已就另一項針對廢電器電子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進行籌備工作,並計劃將於年底開展公眾諮詢。往後將研究推行其他產品的「生產者責任計劃」,包括飲品容器等;

(二)除積極推行和宣傳減廢外,為推動廢玻璃循環再造,環境保護署(環保署)在去年十一月與香港酒店業協會共同推動一項自願性「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
  
  計劃首年有十一間酒店參加,運作支出由參與計劃的酒店分擔,香港酒店業協會負責計劃的行政管理,而環保署則提供技術支援;

(三)為開拓本地廢玻璃循環再造的出路,環保署於二○○四年資助香港理工大學,試驗把玻璃樽壓碎成細粒替代天然河沙,用於製造行人路磚。

  在這基礎上,本港現時有一間行人路磚生產設施,吸納部分本港產生的廢玻璃作循環再造。不少政府部門的工程,例如房屋署、環保署和路政署、以及各大專院校均有在合適的工程中應用這些行人路磚。各部門會留意這些路磚的性能表現,如效果令人滿意、供應和價格合理,政府的工務部門會考慮更廣泛使用行人路磚於其他工務工程上;及

(四)「酒店業玻璃樽回收計劃」在首半年共回收了約210公噸玻璃樽,運往本地的循環再造商壓碎成玻璃砂用於製造行人路磚。

  環保署現正與酒店業協會及各酒店商討計劃來年的各項安排,並已邀請其他酒店參與。除參與以上計劃的酒店外,亦有其他酒店及大型的餐飲服務供應者個別地展開了玻璃樽回收計劃。環保署會研究進一步擴展玻璃樽回收至更多酒店及其他界別的可行性。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