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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三題: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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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十月二十一日)在立法會會議上張國柱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政府將社區精神健康連網、社區精神健康照顧服務和社區精神健康協作計劃三類社區精神康復服務的資源整合,成為社區精神健康綜合服務,並於上個財政年度在天水圍成立全港第一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綜合社區中心)。社福界認為這項一站式的服務可以向使用者提供方便服務,亦可善用資源,因此期望政府將來會整合資源,在全港各區成立綜合社區中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在其他地區設立綜合社區中心的時間表;若有,將會在哪些地區及於何時設立;及

(二)會否增加綜合社區中心的醫療專業人員(例如精神科護士及職業治療師等)的數目?

答覆:

主席:

(一)政府一向關注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及其家人/照顧者的需要,並積極發展不同的社區支援服務模式予以配合。就此,社會福利署(社署)於今年三月在天水圍設立首間精神健康綜合社區中心(中心),為離院的精神病康復者、懷疑有精神健康問題的人士、其家屬/照顧者及當區居民提供一站式和便捷的綜合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行政長官於上星期三(十月十四日)發表的二○○九至一○年度施政報告中公布,社署會於二○一○至一一年度重整現有的社區精神健康支援服務,把這種以地區為本及一站式的服務模式推展至全港十八區,並加強人手,為更多有需要的人士提供整全和方便的服務。

(二)在重整服務後,社署會要求負責營運各中心的非政府機構提供專業的護理及職業治療等服務。同時,在現行的整筆撥款津助制度下,非政府機構可因應服務需求,彈性運用撥款以聘用適合的員工,以提供所需的服務。



2009年10月21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5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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