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長級、紀律部隊及選定文職職系職系架構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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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在今日(十月二十日)就(i)首長級;(ii)七支紀律部隊;以及(iii)選定文職職系的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作出決定。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說:「在作出決定時,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考慮了多項相關因素,其中包括三個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諮詢委員會的建議;相關部門管理層和職方的意見和建議;以及廣泛公眾利益等因素。」

  扼要來說,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決定:

(a)接納首長級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在其文職首長級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惟有關日後進行全面檢討的時間的建議須稍作調整;

(b)接納紀律人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在其紀律部隊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所提出的建議,惟有關日後進行全面檢討的時間、警隊的警長職級和其他紀律部隊的相若職級的頂薪點的建議須稍作調整;

(c)接納公務員薪俸及服務條件常務委員會在其獸醫師職系和律政人員職系中非首長級職級的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所提出的全部建議;

(d)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有關薪酬及增薪點的建議的生效日期應追溯至二○○九年四月一日。至於其他有關工作相關津貼及規定工作時數等的建議則會在完成所需的行政安排後,在一個未來的日期實施;以及

(e)待立法會財務委員會的批准,為下述被納入三個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的公務員計算其退休金福利作出一項特別安排︰在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至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間退休/辭職/去世的人員,或在該段期間因公受傷/死亡而獲額外退休金/受養人退休金的人員。

  發言人續說:「對進行全面檢討的時間稍作調整,目的是提供更大彈性,按實際需要和情況決定應否和何時就文職首長級和紀律部隊進行全面檢討。對警長和其他相若職級的頂薪點稍作調整的目的,是確保這些職級的薪酬與其工作和職責相稱,以及他們與下屬職級在薪酬方面維持適當的距離。」

  「至於實施安排,目的是在受影響公務員的期望和廣泛公眾利益--當中包括審慎理財的原則--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當局將會在未來數周提呈有關的建議予立法會財務委員會作所需的批准。

  三個諮詢委員會於去年十一月(二○○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分別向行政長官提交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三個諮詢委員會在進行職系架構檢討期間曾就有關的課題作出詳細研究,並諮詢有關部門管理層和職方的意見,當局對此表示謝意。公務員事務局於二○○八年十二月至二○○九年六月期間就三份職系架構檢討報告書的內容和建議向有關各方進行廣泛諮詢。



2009年10月20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6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