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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為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今日(十月十五日)出席一項公開活動後與傳媒談話的全文:
記者:施政報告建議設立一個金融申訴制度,政府對該制度的架構及職權有什麼想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讓我先談施政報告內有關金融的幾個事項。其實,今次施政報告就金融業方面有幾個重點。我們可見香港未來會面對很多競爭,而我們已指出香港本身有很多優勢,不懼競爭。在策略上,我們亦要增強香港金融業現有的優勢去面對競爭。所以施政報告內提出五個方向,由財政司司長領導我們去進行這些工作。這包括在國際層面上增加香港的實力,而發展人民幣業務正是很好的機會。至於金融業的另一優勢所在,就是(良好)監管機制。在這方面我們會從不同層面去完善。有關金融糾紛調解機制的問題,我們計劃於本年年底前就該機制進行諮詢,當然該機制與證監會及其他監管機構的權力會有分工,我們嘗試在目前的監管制度外考慮設立一個糾紛調解機制,以適時去解決一些問題。
記者:機制會由誰負責管轄?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詳情要待我們提出諮詢文件時才去討論,目前我們正在草擬文件,會在年底前進行諮詢。
記者:會涉及哪些方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當然最主要是涉及金融業方面的投資產品,但正確的範圍,我們現正與監管機構研究,並會考慮其他國家的經驗。
記者:申訴機制會否涉及懲罰機制?有說法指現時懲罰的權力不夠大,將來的申訴機制會否加強這方面的權力?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糾紛調解機制是在目前證監會的權力機制外引進的,目的是作糾紛調解,細節方面待與監管機構商議後會作諮詢。
記者:現行的機制有甚麼缺點而要引入新的機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們主要參考外國市場,最近是有成立糾紛調解機制的趨勢,待有糾紛出現時,讓投資者、消費者和金融機構處理這些問題。這些問題有時未必需要由監管機構調查和懲處,而是在早期可以解決;或當投資者和消費者有投訴或出現糾紛時,通過這機制讓監管機構早些掌握市場情況。詳情有待年底前作諮詢時才公布。
記者:香港作為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方面,有沒有新進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們現正積極推進人民幣貿易結算中心的工作,我們會把施政報告提出的方向,包括在已宣布的計劃內,我們會盡力擴大人民幣貿易結算安排的範圍。人民幣債券方面,不同的機構亦已發行了債券,包括國家財政部推出的債券。我們希望在債券方面能增加發債體,即是多些機構可發行人民幣債券。我們亦希望尋求增加債券的投資者類別,最主要是透過供應及需求,擴大人民幣債券市場,我們希望繼續推進及優化現有的發展。策略上,我們認為香港是有條件成為中國離岸人民幣業務中心,這方面當然亦視乎國家人民幣政策的推進過程,但隨�蚢L程的推進,我們有條件及信心,香港能發展這方面的業務。
記者:可否談談政府債券的進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正如我們一向的說法,我們會按照時間表發行政府債券。
記者:零售部分又如何?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我們是會按照市場的供求情況作決定。
完
2009年10月15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6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