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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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司司長已再度委任施衛民出任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及延長簡俊傑擔任執行董事/營運總裁的任期。施衛民的新任期為三年,由星期五(九月二十五日)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四日。簡俊傑的任期則由原來的屆滿日期起,即二零零九年十月十五日,延長九個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

  這次再度委任及延長任期是由財政司司長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下由行政長官轉授的權力作出。

  政府發言人今日(九月二十三日)在公布上述委任時表示,施衛民在證券及期貨方面均具有豐富的法規執行經驗。施衛民在二零零六年九月首次獲委任為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

  發言人說:「施衛民對證監會貢獻良多,我們熱切期待他在新的任期內繼續為證監會效力,以維持及促進一個公平、具透明度及有秩序的證券及期貨市場。」

  簡俊傑的任期將會延長九個月至二零一零年七月十五日。這是基於其個人計劃及考慮因素。簡俊傑在二零零六年十月首次獲委任為營運總裁。

  政府發言人說:「在簡俊傑的管理下,機構事務部能有效運作及作出迅速反應。雖然如此,我們尊重簡俊傑的個人計劃,他表示有意在服務證監會三年後另謀發展。我們感謝他同意延長任期,此安排將有助他把手上的工作在離任前順利有序地交接下來。」



2009年9月23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0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