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注款計劃覆核期限至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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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九月二十一日)提醒計劃成員,如認為自己符合資格獲得政府注款6,000元,但沒有收到受託人發放的注款,須在下星期三(九月三十日)或以前就注款資格提出覆核要求。

  積金局發言人指出,成員如欲就其注款資格提出覆核要求,可致電注款熱線2926 6000,亦可以書面方式或親臨積金局觀塘辦事處政府注款計劃辦公室(地址:九龍觀塘觀塘道388號創紀之城1期1座25樓)。

  發言人表示,成員須在本月三十日或以前提出覆核資格要求,逾期提出的個案將不獲處理。要求覆核資格的成員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入息證明及其他有關資料(例如香港身份證副本、僱傭合約、強積金成員證明書、糧單、周年權益報表及住址證明等)。

  有關注款計劃的其他詳情,請瀏覽積金局網頁(www.mpfa.org.hk)。



2009年9月21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9時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