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南丫島測試電動汽車(附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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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方現於南丫島進行電動汽車i MiEV的測試,評估其性能及是否適合協助在鄉郊地區執行警務工作。  

  警務處是參與試行電動汽車的政府部門之一。政府進行該次試行目的是推廣香港社會更廣泛使用該類環保車輛。

  i MiEV電動汽車使用鋰離子電池,可透過家中的電源充電,方便之餘,車用燃料的開支亦能節省三分之二。而且電動汽車達到零排放,完全充電後可行駛一百六十公里,足夠應付每日島上的巡邏工作。

  此外,外型輕巧的電動汽車可穿梭於島上的山坡及小徑窄巷,並能迅速到達目的地,大大提升了警務人員的機動性及調配時的靈活性。人員能對島上居民,特別是居於偏遠村落的居民,進行更多探訪,以加強與社區的聯繫。車上載有各類用品和設備亦能讓人員為有需要的人士提供適時及迅速的協助。

  警方發言人說:「在南丫島上執勤的人員普遍對電動汽車的表現感到滿意。現時他們以步行或騎單車在島上執勤,引入電動汽車對機動的警務工作將有很大幫助。」

  「警隊一向致力推動社區的警務工作,警務人員與當地居民保持聯繫和接觸是十分重要的,電動汽車亦有助加強這方面的工作。」

  另外,對於當地居民來說,他們一直致力保護島上優美清新的環境,配備環保裝置、操作寧靜的電動汽車相信亦會受到他們歡迎。

  待試驗順利完成後,警方會考慮在合適的地點採用該類環保電動汽車。

警察公共關係科新聞公布第二號



2009年9月12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4時4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