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接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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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長官曾蔭權今日(九月二日)公布接納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提前退休。李國能法官將於二零一零年九月一日開始退休前休假。

  李國能法官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獲委任為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至二零一零年八月底離任時將年屆六十一歲,並在任超過十三年。

  《基本法》第二條訂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照該法的規定實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權、立法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行政長官高度讚揚李國能法官在落實《基本法》所建立的司法制度和維護法治所作出的重大貢獻。

  行政長官表示,法治是香港市民重視的價值,市民對維護法治、保障個人權利和自由方面,都抱有極大期望。他非常感謝李國能法官多年以來,盡心盡力,不斷提升香港司法制度的專業性,提高司法機構的透明度,以及改善各級法院的服務效率,令特區的司法制度更臻完善。

  行政長官表示他尊重李國能法官的個人意願,並祝願他日後退休生活愉快。

  為了填補首席法官的空缺,行政長官已經要求司法機構按照《基本法》及相關法例的要求,啟動程序。

  行政長官說:「我深信李國能法官會與『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緊密合作,在未來數月內,為接任安排作出妥善部署。」



2009年9月2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