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回應有關控煙執法問題
************
************
就傳媒查詢有關控煙執法問題,政府發言人今日(八月二十六日)回應說,《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指明主管當局及公職人員)公告》清楚列明《定額罰款(吸煙罪行)條例》的執法人員, 並已獲立法會通過。
發言人說:「我們殷切期望所有相關執法人員能根據《公告》執行此《條例》,保障公眾健康。」
至於條例生效前的準備工作,發言人指出,壎芵p控煙辦公室(控煙辦)自二零零九年三月開始邀請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康文署)及執行此法例的其他政府部門人員出席執法訓練講座,至今共安排十七場。
他說:「控煙辦並安排各部門管理及訓練人員出席控煙辦的執法訓練及觀摩現場執法行動,方便各部門進行內部培訓。」
除此之外,康文署今年四月已開始把檢控違例吸煙人士的訓練加入執法訓練課程與執法復修課程中。
發言人說:「康文署在四月至七月期間更安排了多場訓練講座,邀請了壎芵p控煙辦的高級控煙督察及部門牌照及檢控組同事,分別講解禁煙條例與部門的執法指引。」
發言人表示:「從七月開始,康文署更舉辦一連串的執法訓練課程,為新的執法人員提供全面的訓練。」
《條例》於九月實施後,康文署會繼續留意該條例的實際執行情況,再提供適當的訓練以配合同事的工作。
發言人補充:「控煙辦已聯同各執法部門制訂執法指引,以及編寫定額罰款制度運作守則,並為各部門提供定額罰款資訊系統操作訓練。」
完
2009年8月26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8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