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道路工程刊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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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今日(八月七日)在憲報刊登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道路工程公告,建議建造行車道路連接擬建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和大橋的香港接線,以及擬建的屯門至赤�P角連接路和香港國際機場。

  有關工程包括:

(i)興建包括地面行車道、行車隧道及高架道路的道路網,接通擬建的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擬建的大橋香港接線、擬建的屯門至赤�P角連接路及香港國際機場;

(ii)填平機場東南面的政府前濱及海床,以闢拓約六公頃土地興建行車道及行車隧道,接通口岸及機場,及進行附屬工程;

(iii)在口岸內興建行車道、行人路、行人天橋及公共運輸交匯處;

(iv)暫時封閉、重建、修改、重新定線和伸延機場內現有行車道/道路交界處及行人路的部分路段;

(v)永久封閉和拆卸機場內現有行車道/道路交界處的部分路段;及

(vi)進行附屬工程,包括地盤平整、斜坡、渠務、供水系統、公用設施、環境美化和機電工程,以及建造美化市容地帶、中央分隔帶/安全島、維修用行人隧道和隧道營運設施。

  工程預計於二○一○年八月展開,暫定於二○一五/一六年竣工。

  市民可於辦公時間在下列政府辦事處查閱圖則及計劃:

(一)中環皇后大道中九十九號中環中心地下五號室中西區民政事務處諮詢服務中心;

(二)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二十樓離島民政事務處;

(三)大嶼山東涌美東街六號東涌郵政局大廈一樓離島民政事務處東涌分處諮詢服務中心;

(四)大嶼山梅窩銀礦灣路二號梅窩政府合署地下離島民政事務處梅窩分處諮詢服務中心;

(五)長洲新興街二十二號地下離島民政事務處長洲分處諮詢服務中心;及

(六)中環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樓十九樓離島地政處。

  任何人士擬反對該項工程或其使用,或同時反對兩者,必須於十月六日或之前把反對書寄交花園道美利大廈十六樓運輸及房屋局局長辦事處。

完

2009年8月7日(星期五)
香港時間11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