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文署已就購藏孫中山文物作詳細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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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有報章及電台於今日(八月六日)有關購入孫中山文物數目不符的報道,康樂及文化事務署發言人作出以下回應:

  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在二○○六/○七年間曾詳細調查有關事件,證實署方在二○○一年購入的一批與孫中山有關的文物,最後核實的數目比原本捐售者提供的清單多出超過四百件,但有二十一件原本列於清單的物件未有包括在內。在詳細調查後,署方認為沒有證據顯示事件涉及刑事成份,故未有要求警方進行調查。但是當時作為博物館館長的人員在處理此事件上,欠缺了應有的謹慎。署方已按照既定程序,向該名人員採取了紀律處分。事後署方亦已就博物館在文物購藏、點收、登錄等的程序上作出了檢討,要求員工嚴謹地根據程序指引處理。

  署方已將整件事的調查結果知會民政事務局和審計署。在事件中,並沒有前線職員被紀律處分。及後的調查沒有證據顯示有任何文物在運送及儲存過程中遺失。

  有關的孫中山文物大部分屬書信、文件、印刷品、家居用品、照片和書籍等,其文物價值不一,而購藏是以整批計算和考慮,並未列明個別物件的價格。在決定購藏該批文物之前,博物館已徵詢過專家顧問的意見,他們都認同有關物品的文物價值和值得購藏。賣家收藏該批文物多年,表示願意以半捐半賣形式,供康文署收藏。由於數量眾多,在美國接收有關物品的過程中,署方人員有見及該批文物數量多達三千件,屬整批購藏性質,交收物品中已包括所有重要項目,加上此次購藏是半捐半賣形式,故未就每件物品作出核對。

  由於部分物品原本是儲存於澳門,所以署方需安排物流公司分別從美國及澳門分批將物品運港。至於向賣家建議將其中的象牙文物帶往澳門連同其他物品交收,這建議旨在向賣家提供運送及交收物品的其中一個方法,未有證據顯示有任何職員故意逃避運送象牙物品入境的程序要求。事實上,博物館亦已向有關部門申報了有關象牙的藏品,並已獲發豁免證明。

  博物館收藏歷史文物有多重意義,包括保存歷史文化遺產,至於是否將所有藏品予以展出,須視乎有關展覽主題和內容的需要而定。現時孫中山紀念館的長期展覽內有多項展品屬於在二○○一年購自美國的該批文物。此外,紀念館的專題展覽亦會不時展出部分文物。該館將於本年九月舉辦的「時代符號-中山陵1929.6.1」展覽,便計劃展出另一組屬於該批文物的物品。



2009年8月6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8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