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任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及成員
**************

  行政長官委任高等法院原訟庭馮驊法官出任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任期四年,由二○○九年八月十七日起至二○一三年八月十六日止。行政長官亦再度委任陳志輝教授為選管會成員,任期三年,由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起至二○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止。陳教授為香港中文大學市場學系教授暨行政人員工商管理碩士課程主任。有關任命將在七月三十一日的憲報刊登。

  政府發言人說:「我們很高興馮驊法官接受任命,出任選管會主席。馮法官曾經擔任二○○七年行政長官選舉的選舉主任,具有處理選舉事務的經驗。他於二○○一至二○○六年出任首席區域法院法官時亦曾處理行政職務。我們有信心選管會在馮法官的領導下,定能妥善履行未來的任務。」

  現任選管會主席彭鍵基法官由於將屆高等法院法官的退休年齡,他將於二○○九年八月十六日主席任期屆滿後離任。

  發言人說:「我們謹向即將卸任主席的彭鍵基法官衷心致謝。過去三年來,他在選管會盡心服務,建樹良多。在任期內彭法官帶領選管會處理了一系列的選舉,包括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立法會、區議會和村代表選舉。在彭法官領導下,選管會在確保香港的選舉公開、公平和公正方面,成績斐然。」

  「我們亦很高興陳志輝教授將繼續出任選管會成員。他在管理和選舉事務方面的經驗,對協助選管會履行日後的任務帶來極大幫助。」

  選管會乃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職能包括就地方選區分界提出建議,以及進行和監督選舉。選管會也負責監督選民登記,以及作出安排以確保選舉在公開、公平及誠實的情況下進行。



2009年7月27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4時3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