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體版 英文版 寄給朋友 政府新聞網
勞福局撥款逾千萬推廣《殘疾人權利公約》
*******************

  為配合聯合國《殘疾人權利公約》(《公約》)在本港實施,勞工及福利局今年大幅增加推廣傷健共融文化的活動經費,由往年的二百多萬元增至一千二百萬元,加強推廣《公約》的精神和核心價值,構建平等、關愛和無障礙社會。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今日(七月十八日)在「傷健共融建明天」暨公眾教育活動啟動禮上致辭時表示,香港在法律層面和在政策方面均已為履行《公約》作好準備。

  他說:「在法律層面,本港現行的《殘疾歧視條例》可保障個人免因殘疾而受到歧視,而《精神健康條例》亦保障精神病人的權益。」

  「在政策方面,政府會確保所有政策局和部門在制定政策和推行計劃過程中,充分考慮《公約》的規定,以保障殘疾人士的權益。」

  「我們亦會繼續與康復諮詢委員會、平等機會委員會、殘疾人士團體及康復界等緊密合作,切實體現《公約》的核心價值,維護殘疾人士的權利。」

  張建宗指出,要成為真正的「共融社會」,還要從教育入手。為此,勞工及福利局本年度將舉辦一系列以「全方位推廣殘疾人權利公約精神,跨界別齊建平等共融社會」為主題的公眾教育活動,除了撥款三百萬元資助非政府機構籌辦推廣活動外,並增加撥款予十八區區議會舉辦地區推廣活動,每區獲撥款五萬三千元,在社區層面宣揚《公約》的精神和核心價值。

  他表示,政府會與社會各界協商,攜手建構無障礙環境,鼓勵殘疾人士積極參與社會事務,促進傷健融和。

  他又呼籲市民同心響應,積極參與推廣《公約》活動,用行動支持殘疾人士。

  《公約》自二○○八年八月三十一日起適用於中國,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公約》的宗旨是促進、保護和確保所有殘疾人士充分和平等地享有一切人權和基本自由,並促進對殘疾人士固有尊嚴的尊重。



2009年7月18日(星期六)
香港時間15時30分

列印此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