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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立法規定停車熄匙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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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耀忠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對於建議中的立法規定停車熄匙計劃,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 最新的立法時間表為何;

(二) 運輸業人士現時是否仍對立法規定停車熄匙計劃持反對或保留的意見;若然,詳情為何,以及當局的回應為何;

(三) 鑑於有運輸業人士向本人反映,在天氣炎熱或橫風橫雨的時候,司機根本不能開啟車窗,停車熄匙會造成極大不便,當局會否一定程度上豁免在該等情況下停車熄匙;及

(四) 鑑於有職業司機向本人反映,有一些乘客十分希望在炎熱天氣期間,車內空間在登車那刻已涼快舒適,當局有何措施回應該訴求?

答覆:

主席:

(一) 我們現正預備條例草案,以期在今年之內提交立法會審議。

(二) 運輸業界普遍表示,原則上支持立法規定停車熄匙。但在豁免安排方面,有的士、小巴、旅遊巴士和貨車業界代表認為只有全面豁免有關車輛,才可滿足他們的營運需要。

  在考慮擴大豁免範圍以配合運輸業界的營運需要時,我們亦必須避免公眾受車輛空轉引擎滋擾,在兩者之間取得合理平衡。我們不贊同全面豁免的士、小巴、旅遊巴士和貨車,否則將會大幅減弱停車熄匙規定的成效。在仔細考慮業界的理據後,我們已建議新增多項豁免,包括:

* 把的士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的士擴大至首五輛的士;

* 把綠色小巴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綠色小巴擴大至每條路線的首兩輛綠色小巴;

* 把紅色小巴站的豁免範圍由首兩輛紅色小巴擴大至首兩輛紅色小巴、至少有一名乘客在車廂內的紅色小巴,以及緊隨其後的一輛紅色小巴;

* 豁免至少有一名乘客在車廂內的旅遊巴士; 以及

* 給予商業車輛(石油氣車輛除外)每60分鐘內3分鐘的寬限時間;由於這類車輛大部份裝有渦輪增壓器,加入修訂的建議安排可以讓駕駛者按照車輛生產商的建議,空轉引擎數分鐘後才把它關掉,以防加劇引擎組件的損耗。

  我們已在今年二月把上述建議向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匯報。

(三)、(四) 我們留意到運輸業界(尤其的士業界)建議在天氣炎熱和下雨時不用停車熄匙。立法規管車輛空轉引擎,的確會對職業司機和乘客構成一些不便。但是我們必須在這些不便和車輛空轉引擎造成的環境滋擾兩者之間取得平衡。考慮到這項原則,我們認為修訂後的建議豁免安排已能有效地照顧到業界的運作需要。若果在天氣炎熱時,即車輛空轉引擎所產生的環境問題尤其嚴重時,暫停執行建議規定,會使其他行人和路邊的商��繼續受到車輛排放的廢氣、熱氣和天氣炎熱的三重影響。

  事實上,根據我們的資料,其他地區的停車熄匙法例,大部份均沒有就天氣情況作出豁免。

  要成功減低車輛空轉引擎對環境造成的滋擾,必須得到社會各界,包括駕駛者和乘客的合作和支持。我們會繼續推行公眾教育活動,並會與運輸業界繼續保持溝通,以吸納各方面的意見,積極宣傳這項良好的駕駛習慣。

完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2時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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