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九題:社福機構服務單位的防疫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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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七月八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潘佩璆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為了加強清潔及預防人類豬型流行性感冒,社會福利署早前向逾3,000個社會福利服務單位(社福單位)發放額外資源,每個社福單位獲發物資或3,000元以購買清潔和消毒物品。然而有團體指出,非政府資助的社福單位沒有受惠,而且發放的金額亦不足以支付購買足夠的防疫裝備的開支。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會不會考慮發放防疫物資給非政府資助的社福單位、私營安老院舍及已參加買位計劃的私營安老院舍,並協助這些機構進行防疫及清潔工作;如不會考慮,原因為何;

(二)政府將如何監察社福單位如何運用額外物資及資助,使每位服務使用者可獲得適當的防疫保護;及

(三)對於有大量服務使用者的社福單位,當局會不會進一步提供額外的物資及資助它們購買足夠的防疫裝備(包括清潔及消毒物品),以及會不會協助該等社福單位採購相關的防疫裝備(例如紅外線體溫計)?
 
答覆:

主席:

(一)社會福利署(社署)在本年五月及六月,已向不同種類的非津助福利單位先後發放防疫物資,包括清潔和消毒用品、紅外線探熱槍及外科口罩等,以協助這些單位進行清潔工作,並加強防疫措施,預防人類豬型流感。該等單位包括57間由非政府機構營辦的自負盈虧院舍或其服務單位、51間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及576間私營安老院舍,其中129間為參與「改善買位計劃」的安老院舍。

(二)社署已於本年五月及六月,先後兩次發放額外撥款予其津助的非政府機構。機構可按本身情況,購買合適的清潔和消毒物品。受資助非政府福利機構須向社署呈交經審核的年度財務報告,交代如何使用額外撥款。社署在進行評估探訪及實地評估時,亦會評估服務單位是否符合服務質素標準,包括服務單位有否採取一切合理步驟,以確保職員和服務使用者處身於安全環境。如機構有不符合規定的情況,機構須作出解釋和更正。

  社署亦透過為津助及非津助單位舉辦簡介會、講座或訓練坊,加強他們的防疫意識和協助他們推行防疫措施。社署人員亦定期巡查受牌照監管的院舍/中心。

(三)在發放防疫物資時,社署已因應有關單位的規模,調整物資的數量。

  因應人類豬型流感的疫情,當局將於二○○九年七月十日徵求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額外撥款3億元,用以推行加強措施進一步改善環境壎矷C在這筆款項中,社署會獲撥款9,500萬元,為約1,800個受資助福利服務單位提供額外資源,用以聘用潔淨服務承辦商或聘請兼職或臨時工人,加強整體清潔服務和改善環境壎矷C

  當局會留意疫情的發展,檢討為社福機構服務單位提供額外支援的需要。



2009年7月8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