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統計處促請各有關機構填交統計調查問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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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統計處今日(六月二十三日)就下列五項關於二零零八年度的按年經濟統計調查,促請各獲選參與統計調查的機構的管理人員依期將有關問卷填妥及寄回。它們分別為:

  * 「工業生產按年統計調查」;
  * 「屋宇建築、建造及地產業按年統計調查」;
  * 「批發、零售、進口與出口貿易、食肆及酒店按年統計調查」;
  * 「運輸及有關服務按年統計調查」;以及
  * 「倉庫、通訊、財務、保險及商用服務按年統計調查」。

  政府統計處每年均進行以上各項統計調查,搜集有關的統計資料,以評估各行業對本地生產總值的貢獻,及研究各行業的成本結構、經營特色和生產水平。統計調查結果為政府及私營機構在制定政策及作出決策方面提供有用資料。

  問卷已於今年較早時寄予約12 000間獲選的機構。法例規定,這些機構必須在今年七月三十一日或以前把問卷填妥並交回政府統計處。

  政府統計處處長馮興宏呼籲所有獲選參與上述統計調查的機構的管理人員,盡快填妥及交回問卷,並在統計調查期間與統計處人員合作,以履行法律及社會責任。任何獲選為上述統計調查的對象如未能依時交回已填妥的問卷,則必須解釋不能依時填報的原因。如違反這些規定,即屬違法。

  該等問卷的設計已力求使各機構可按相關的註釋自行填報。如有需要,該處的統計員會前往有關機構協助填寫問卷。這些統計員攜有政府僱員身分證及進行有關統計調查的證明書,以供查閱。

  馮興宏指出,提供統計調查所需的收支數據,不一定要根據經審核的帳目填報。該處亦接受初步帳目的數據或在交回問卷時受訪機構手頭最佳的估計數字。

  他強調,有關個別機構的資料將會根據《普查及統計條例》嚴加保密,日後只發表不會顯示個別機構情況的整體性資料。



2009年6月23日(星期二)
香港時間14時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