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財政司司長在財經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開場發言全文(只有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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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財政司司長曾俊華今日(六月十八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特別會議上就委任金融管理專員的安排的開場發言全文:

主席:

  首先,我感謝財經事務委員會的邀請出席今天的特別會議。

  金融管理局總裁的任命是清晰而明確的。《外匯基金條例》5A(1)條,賦予財政司司長清晰的權責,委任金融管理專員和制定有關的聘任條款。我會依法辦事,按法例的要求,作出適當的判斷。

  金融管理局的工作涉及多個範疇,它負責維持貨幣及銀行體系的穩定、在聯繫匯率制度的架構內維持貨幣的穩定、管理外匯基金、促進銀行體系的安全和穩定、監管銀行業務、維持及發展香港的金融基建、以及支持及推行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地位的政策。

  金管局的大部分工作都涉及複雜的技術細節和專業知識,我們需要具有專長和經驗的人才,以履行職責。在委任金融管理專員時,我會以公平公正的態度,依法辦事,確保人選合適及符合香港的最佳利益。

  為了有效履行《外匯基金條例》賦予財政司司長的權責,以確保下一任金管局總裁的人選適當,我在較早前邀請了馮國經先生、張建東先生和龐約翰爵士,就金管局總裁的人選向我作出建議。同時,我亦邀請了已退休的人事顧問唐裕年先生協助有關工作。他們都是以個人名義接受邀請,義務提供協助。

  主席,我想強調,這個由三位各具專長、而且備受社會各界尊重的人士,都是真誠而認真地工作,向我作出金管局總裁人選的建議。

  我注意到不少議員在六月三日的休會辯論時,都提到有關公開招聘或者全球招聘金管局總裁的做法。據我瞭解,全球公開招聘中央銀行行長並非國際上一個普遍的做法。

  我亦注意到各位議員及社會各界就金管局總裁的聘任條件有不少意見,我會在現行法例的框架內詳加考慮。

  有關委任金管局總裁的工作,目前已經進入最後階段,待完成有關程序之後,我會公布下任金管局總裁的人選和交待有關的細節。

  多謝主席。



2009年6月18日(星期四)
香港時間14時2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