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題:新製木傢具的甲醛含量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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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李鳳英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據報,新製木傢具及產品所釋放的甲醛及其他類別的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包括增加患上癌病的機會,但現行法例沒有就新製木傢具及產品的甲醛含量及釋放量訂明許可水平,市民和製造/裝嵌傢具的工人因而未受保障。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有否評估長時間吸入高濃度甲醛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對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害;若有,評估的結果為何;

(二)會否規管家居用品(特別是新製木傢具)的甲醛含量及釋放量;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三)會否規管甲醛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高含量或高釋放量的新製木傢具及產品輸入香港;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四)會否規定出售新製木傢具及產品時須附有有關的甲醛及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的說明,讓市民和製造/裝嵌傢具的工人留意有關的風險;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五)會否制訂有關的製造/裝嵌新製木傢具的工作安全指引;若會,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

答覆:

主席:

(一)甲醛是一種無色氣體,濃度高時有刺鼻的氣味。據美國環保局的資料顯示,人類暴露在超過百萬分之零點一的甲醛下有機會引起眼睛,鼻及喉嚨不適及呼吸困難。長時間接觸甲醛可誘發過敏甚至哮喘。高濃度的甲醛會可能引致癌症。

  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或簡稱VOC)包含各種容易在室溫下逸發的有機化合物。在一般的室內環境中,有著100種以上的VOC,其中包括甲醛。這些VOC,可由多種不同源頭釋放出來,如建造物料、傢俬、化妝品、清潔劑、殺蟲劑及二手煙等,但並不是所有VOC都會影響人類健康。學術界對一些毒性較強的VOC如苯、甲醛等,有較多的研究,而就一般VOC來說,長期接觸可引致眼睛、鼻子和喉嚨不適,甚至頭痛、暈眩等,有些VOC亦會抑制中樞神經系統及可能引致癌症。

(二)和(三)為了解木製傢俬等家居用品會否構成室內空氣污染的其中一個來源,我們已委託顧問公司研究和蒐集外地就有關排放標準或指引,以及符合這些標準或指引的材料在本地市場供應情況等資料。我們會就顧問公司提供的資料及各項可行方案,研究適當的措施防止釋出超量甲醛及VOC的新木製傢俬或木製品流入本港。

  在規管VOC方面,由於它們也是產生大氣光化學煙霧的主要成份,我們已於二○○七年四月一日起分階段實施《空氣污染管制(揮發性有機化合物)規例》,以規管含VOC的產品,如建築漆料、印墨和一些消費品(即空氣清新劑、噴髮膠、多用途潤滑劑、地蠟清除劑、除蟲劑和噴霧驅蟲劑)的VOC含量。我們也於二○○九年五月二十二日刊登憲報修訂有關規例,把汽車修補漆料、船隻及遊客船隻漆料、黏合劑和密封劑加入管制。

(四)我們理解在新木製傢俬或木製品上標示產品的甲醛和VOC的含量可有助提高使用者留意有關的風險。前述顧問公司會詳細考慮各項可行方案,提出最具成效的建議。我們會在收到顧問公司的建議,研究合適和有效的措施,以減少公眾暴露於室內甲醛和VOC的風險。

  根據《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東主有責任在合理切實可行範圍內,盡量確保其在工業經營中僱用的工人健康及工作安全,其中包括為工人提供所需的資料、指導、訓練及監督。因此,按現行規定,若組裝傢俬的工人在進行有關工序時可能暴露於木製傢俬或木製品所釋出的甲醛及VOC,其僱主有責任向他們提供相關的風險資料,以保障他們工作時的安全及健康。

(五)為保障工人避免吸入工作間空氣雜質,包括甲醛及VOC,勞工處已編寫多份刊物,提醒僱主應採取適當的控制措施,例如「工作間空氣雜質」小冊子介紹有關不同工作場所中空氣雜質的源頭、其對健康構成的危害,以及僱主應如何透過風險評估、實施各種合適的控制措施和採用個人防護裝備,保障工人健康。這小冊子亦有提出傢具可釋出VOC和建議相關的控制措施,可為從事製造及組裝傢俬的僱主及工人,提供實用工作指引,例如採用危害較低的物料及使用通風系統以減低危險。

  此外,從事製造及組裝傢俬的僱主僱員亦可參考勞工處出版的其他相關刊物,如《控制工作地點空氣雜質(化學品)的工作守則》、《保護工人健康叢書 - 管制工場內的有毒物質》、《工作間的空氣監測》,及《通風及通風系統保養指南》等,以進一步了解有關甲醛及其他有機化合物的壎芞郱ョB風險評估方法,及相關的控制措施。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7時1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