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十七題:環保工程創造的就業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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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余若薇議員的提問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的書面答覆:

問題:

  環境及自然保育基金撥款4億5,000萬元,資助大廈業主進行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及提升建築物能源效益的工程。政府預期將會有超過1,600個項目可獲資助,並會創造不少就業機會。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一)是否知悉,僱員再培訓局有否評估需舉辦多少個有關的培訓課程,以培訓從事上述工作的人員;

(二)有否評估為協助市民投身上述工作而需動用多少資源;若有評估,詳情為何;若否,原因為何;及

(三)因應綠色經濟的發展,去年政府有否評估僱員再培訓局需動用多少資源,以舉辦有關的培訓課程;若有,詳情為何?

答覆:

主席:

(一)僱員再培訓局(再培訓局)正積極就有關「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項目」從業員的需求及培訓需要與環境局及職業訓練局商討。至於有關「能源效益項目」方面的工作,現時再培訓局的課程已涵蓋有關電力技工、電力工程助理、物業維修員等工種的技術員和技工培訓。

(二)除上文第一段提及的課程及計劃外,為配合推出能源及二氧化碳排放綜合審計資助計劃,我們得到本地兩所工程業界學會的協助,提供相關審計課程。自本年初開始已舉行了五個相關課程,參與人數共約750人。

  此外,我們亦已接觸不同的培訓機構及推行資歷架構的行業培訓諮詢委員會,探討在相關課程中加入有關能源審核、二氧化碳排放審計以及能源效益工程的訓練。

(三)政府提出發展綠色經濟,包括多方面的內容,當中,再培訓局預計「樓宇節能」可在短期內為該局的服務對象帶來就業機會,因此會先集中培訓這個範疇的從業員,以配合業界的需要。與此同時,再培訓局會與環境局及有關部門保持密切聯絡,因應其他綠色經濟項目的發展步伐,開發綠色就業市場,並提供相關的培訓。由於再培訓局現時正研究相關細節及與業界聯繫,暫時未能確定培訓詳情及當中涉及多少資源。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3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