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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十四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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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為今日(六月十七日)在立法會會議上梁國雄議員的提問和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的書面答覆:

問題:

  社會福利署自二○○○年十一月起推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機制。截至二○○九年二月二十八日,被轉介並完成評估的個案有134 770宗。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每個財政年度內完成評估的個案數目,以及當中被評估為需予跟進的個案數目;並按有關長者居住的區議會分區及需予跟進的範疇列出需予跟進的個案的分項數字(以附表列出)?

答覆:

主席:

  就梁國雄議員的提問,現答覆如下:

  社會福利署(下稱「社署」)自二○○○年十一月起推行「安老服務統一評估(下稱「統一評估」)機制」,以評估長者的長期護理需要。由二○○○年十一月至二○○九年二月間每個財政年度內完成的評估個案數目如下:

年度          該年度完成統一評估的個案數目
--          --------------
2000/01
(2000年11月-
 2001年3月)        2 408
2001/02         12 126
2002/03         12 997
2003/04         12 162
2004/05         17 691
2005/06         19 033
2006/07         18 980
2007/08         20 585
2008/09
(2008年4月-
 2009年2月)       18 788
總計:            134 770

  在統一評估機制下,認可評估員會採用一套國際認可的「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工具,評估長者在護理方面的需要,並為他們配對合適的長期護理服務。評估員會就申請人的自我照顧能力、身體機能、記憶、溝通能力、行為情緒、健康、居住環境及應付日常生活能力等多方面的情況作全面的評估,從而確定申請人的長期護理需要,並建議合適的服務。

  至於問題所載列的30項跟進範疇,是「長者健康及家居護理評估」工具的其中一部分,用作初步識別長者的一些潛在或現有問題,以供負責工作員在協助長者訂立個人照顧計劃時作為參考,並作出跟進或採取適當預防措施。如前文所述,評估員為每個申請人作評估時,會全面考慮長者多方面的情況,然後才建議合適的服務。社署並沒有統計上述個別範疇的數字。



2009年6月17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1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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