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名僱主被追討強積金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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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稿代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發出:
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積金局)今日(六月十五日)代二十八名僱員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九名僱主追討約148,000元的強積金欠款。
在今日審裁處的聆訊中,兩名與訟人分別為主網亞洲有限公司及林漢忠和林紹平經營聯盛尼龍公司,同意僱員申索的金額。審裁官下令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33,495元及9,349.84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另外七名與訟人,聯創有限公司經營順德魚王海鮮酒家、何志生經營偉利貨運服務公司、嘉隆(香港)有限公司、黃致根經營富利五金塑膠廠、何鳳萍經營智培研究所、好世界味精罐頭食品有限公司及鍾泳萍經營美悅軒美容纖體中心,均沒有出庭應訊。在缺席聆訊下,審裁官判積金局申索得直,與訟人須分別向積金局支付39,713.64元、18,627元、17,799.44元、17,745元、6,907.4元、2,763.44元及1,781.61元。有關款項包括與訟人拖欠僱員的強積金供款,以及根據強積金條例計算的附加費。
積金局在收到欠款後,會盡快把款項撥入僱員的強積金帳戶。審裁官同時下令各與訟人支付處理入稟個案的費用,分別為160元、149元、160元、180元、165元、159元、90元、76元及119元。
較早前,主網亞洲有限公司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沒有為其僱員按條例規定加入強積金計劃的控罪,被罰款3,000元。
完
2009年6月15日(星期一)
香港時間17時24分